艺术专业人才职称评定迎改革 三大亮点

2020年05月29日 08:4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9日讯 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之后,文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再迎改革!5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艺术专业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再次走进大家的视野。

  我国现有的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随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及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存在的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更加凸显,需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2017年初,文化和旅游部启动调研论证工作,成立专项课题组,全面梳理各地已出台的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文件,经过几年的调研、组织研讨会和专项座谈,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征求意见稿。

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意见》明确将艺术系列职称专业分为为艺术表演类、艺术创作类、艺术管理类和技术保障类,各专业职称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此外为进一步体现专业属性,职称名称以级别加专业命名。如四级演员、三级演员、二级演员、一级演员。

  同时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加强专业建设,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型职业领域,增设新的专业。对知识结构、岗位需求相近的专业,及时整合。对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缩减、从业人员数量较少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

  二是评价方式创新。

  近些年来,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大量涌现,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新的文艺群体十分活跃。

  为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团结、吸引他们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意见》明确畅通新的文艺组织从业人员、新的文艺群体以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艺术从业人员职称评审渠道。在各级文联组建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保其与国有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上享有同等待遇。

  三是评价标准更加完善。

  为营造有利于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潜心文艺创作的良好环境,《意见》明确对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提出推行代表作制度,将代表性作品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突出质量导向,注重代表性作品的质量、贡献、影响,把能否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以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作为衡量作品质量的主要内容。同时严格代表作审核制度,保障代表作评价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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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成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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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08:4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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