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博物馆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2019年08月19日 10:05    来源:检察日报    安际衡(全国人大代表) 肖俊林 赵亚楠

  原标题:为民办博物馆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也许是因为经历了磁州窑文化从衰落到复兴的过程,我时常在想,如今我们恢复的磁州窑技艺,会不会在某一天再次衰落?我们要怎么做,才能让这门技艺传承下去?”

  “北有彭城,南有景德”。作为磁州窑文化的发源地,彭城从古至今一直在书写抟土成玉的神话,而我,就出生在这片灵秀大地上。生在陶瓷技工之家的我,耳濡目染下,对“磁州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磁州窑烧制技艺传承人,传播磁州窑文化,让千年不熄的磁州窑窑火在我们这代人身上烧得更旺,是我创办磁州窑艺术馆的初心。

  为什么选择办博物馆来保护磁州窑技艺

  1993年从中央美术学院壁画系毕业后,我选择回到家乡,创办了“安氏磁州窑坊”。我原本以为这条路最大的阻碍是场地或者资金。出乎我意料的是,最大的阻碍竟是磁州窑瓷艺本身。在这个以磁州窑著称于世的小镇中,竟然找不到几个能手工拉坯制作大型器的匠人,传统瓷艺已被现代工业文明及商业竞争所吞噬。但是我不想这么轻易认输,我和员工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翻阅大量的历史和艺术资料,并从陕西耀州窑请来了陶瓷拉坯高手,一边学习一边研究。经过不断探索、挖掘,磁州窑传统瓷艺渐渐得到恢复。

  也许是因为经历了磁州窑文化从衰落到复兴的过程,我时常在想,如今我们恢复的磁州窑技艺,会不会在某一天再次衰落?我们要怎么做,才能让这门技艺传承下去?出于这种忧虑,2012年,我决定倾注全部积蓄修建磁州窑艺术馆。2014年8月艺术馆建成,占地4000平方米,成为国内最大的磁州窑专题艺术馆。

  之所以选择民办博物馆这种形式来保护磁州窑技艺,是因为民办博物馆可以通过藏品展示、对外交流、开展教育等方式将藏品所蕴含的传统文化为人所知,从而强化民众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推动政府、民众对传统文化的自觉传承。

  民办博物馆面临“成长的烦恼”

  开办磁州窑艺术馆后,我对筹建民办博物馆有了更切身的体会。为了深入地了解民办博物馆的发展现状,我曾到西安、长沙、重庆等地考察学习了数十家民办博物馆的运营模式。和公立博物馆相比,民办博物馆具有文物藏品类型多样、参与主体多元、管理体制灵活、贴近民众生活等特点,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公办博物馆门类上的空白,弥补了国家因财力不足而无法对所有文物和文物遗产进行妥善保护的缺憾,不仅是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传播展示的重要平台之一。

  但可惜的是,当前我国民办博物馆还不规范、无保障,有些民办博物馆发展举步维艰。究其原因,内外因素皆有。总的来说有如下几点:

  第一,身份定位不准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民办博物馆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一身份定位,给民办博物馆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诸多尴尬和困难。“非企业单位”,意味着它无法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日常运营依靠创办者投资;“民办”则意味着它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财政补贴方面很难得到国家支持,无法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长此以往,民办博物馆极易因为资金不足而关门歇业。

  第二,缺乏法律和政策保障。当前我国有关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还是主要针对公办博物馆进行制定。这就导致民办博物馆的发展缺少基本法律和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的支持,很多优惠措施无法量化。

  第三,政府管理缺位。当前民办博物馆存在很多乱象,企业宣称要建博物馆,优惠拿地后却作商业开发;利用博物馆名号抬高藏品身价,然后高价转手,有的甚至把博物馆开成了文物商店;很多“山寨”博物馆应运而生,躲开监管自娱自乐,等等。这都与管理机构监管缺位有关。管理机构将民办博物馆作为开办者的个人行为,缺乏对民办博物馆的宏观战略规划管理,缺少对其发展环境的营造和运作能力、状况的了解,任其自生自灭。

  第四,发展思路不清晰。许多民办博物馆在创建之初对于市场运作缺乏明确的认识和必要的准备,对于自身的定位及发展思路不清晰。在藏品收集上,部分民办博物馆片面追求珍稀品甚至是国宝级艺术品,而没有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市场空间;在运作上,许多民办馆缺乏参与意识,在与旅游业、商业的结合上未发挥积极性,或者过于依赖创办人持续投入,或者仅仅把希望寄托在藏品的流通上,而没有致力于诸如艺术品的仿制、拓片等新产品的开发上,不求创新,停步不前。

  为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建言

  扶持民办博物馆的发展,不仅有助于增强群众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还有助于我国当代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促进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因此我有如下建议:

  第一,民办博物馆的发展需要法律及政策保障。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办博物馆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针对具有门类特点、行业个性或地域文化、民族唯一性的民办博物馆,以及致力于抢救濒危文化遗产、填补某领域文化空白或稀缺的新建民办博物馆,给予必要和适当的倾斜性政策扶持。

  第二,鼓励民办博物馆创新发展模式。国家应制定出台相关鼓励措施,促进民办博物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尤其是基层博物馆的建设和发展,要给予特殊保护政策,促其紧密结合藏品特点,结合受众的社会生活,利用好自身的特色优势,突出其资源的稀缺性、唯一性、专业性等。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更多民间收藏、艺术品得到广大民众认可,从而能深度挖掘文化历史价值,实现其社会价值,进一步创造经济价值,形成文化创意产业。

  第三,建立民办博物馆藏品金融化体系。应加强政府监管,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集中区域,引导民间博物馆群落地,形成区域文化凝聚力,激活民间博物馆力量。建立文化艺术品金融化体系,完善文化艺术品市场交易规则和标准体系。此外,应该对民间收藏的文化资产评估更加公开透明程序化,开放民间评估鉴定,民间收藏文化资产证券化,使民间力量更具活力。

  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帮助下,各具特色的民办博物馆一定会将无数优秀传统技艺传承、创新、发扬光大,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无穷魅力和时代风采,吸引整个世界的目光。

  (本报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赵亚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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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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