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扶贫新路径

2018年12月29日 08:54    来源:农民日报    张灿强

  原标题:探索“遗产”扶贫新路径

  已认定的91个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覆盖近40个国家级贫困县,且与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区有很大的重叠性。农业文化遗产多位于丘陵山区,但本身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特色的物质产出、优美的大地景观、悠久的历史文化、珍贵的传统农艺等,将挖掘和利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可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一条“遗产”扶贫的新路径。

    “遗产”扶贫的主要做法

  以特色物产助力脱贫攻坚。超过2/3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主导产品命名。全国扶贫大数据显示,近80%的贫困人口没有走出土生土长的村庄,这些特色产品为开展产业扶贫提供了重要支撑。云南哈尼稻作梯田系统所在的红河县、元阳县、金平县和绿春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红河州建设8万亩红米生产基地,助农增收1.44亿元。红河县挖掘梯田红米、生态茶叶、梯田鸭、山地鸡、稻田鱼等产品,由合作社对产品进行统一加工和包装,开展电商扶贫。

  以品牌效应助力脱贫攻坚。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产品不光是生态农产品,更是有文化内涵的产品,依托农业文化遗产这个“金字招牌”,通过品牌打造,有效提升了价值链。拥有8000年小米种植历史的内蒙古敖汉旗实施“名牌战略”,引导重质量、有品牌的企业和合作社使用农业文化遗产标识,助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建立了品种保护基地,搜集农家品种218个,开展试验示范,同时建设优质杂粮基地160万亩,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带动农民增收1.6亿元以上。

  以新兴业态助力脱贫攻坚。在种养业提档升级的基础上,通过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湖南新化县是国家重点扶贫县,新化紫鹊界梯田申遗成功促进了当地旅游发展,2017年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实现110万人次和4.6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加340%和360%。农户通过售卖红米、板鸭等特色农产品,开办农家乐,实现了增收。当地成立了“脱贫工程队”,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吸纳到工程队,开展梯田景区设施建设和维护。

  以古村活化助力脱贫攻坚。以农户为主体形成的传统村寨是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重要组成,通过遗产系统的整体保护和活态利用,这些传统村落重获新生。正龙村是新化县紫鹊界梯田上的一个传统村落,该村保存了较为完好的房龄超百年的杆栏式板屋200多栋。正龙村通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了基础设施和旅游景观建设,硬化了村组公路,启动了安全饮水工程,打造了七节洞、九坊十八铺、正龙花海、民宿等项目,成立了旅游公司,所有村民都成了公司的股东,实现入股分红。

  以文化自信助力脱贫攻坚。扶贫先扶志。农业文化遗产认证是对传统农业景观、传统农业技术和传统农耕文化的认可,极大提高了当地居民的自豪感和保护积极性,也吸引了返乡创客投入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中。云南红河建立了哈尼梯田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先后出版了《哈尼古风》《文化解读哈尼梯田》《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青少年教材》等读物,通过科学研究和普及,让哈尼梯田农耕文化深入人心。红河县农民郭五六,在梯田鸭蛋里看到了商机,成立了梯田养鸭协会,带领全村人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

  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开展“遗产”扶贫中,如何协调保护与利用还存在矛盾之处。群众对利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产业、脱贫奔康的愿望强烈,却往往忽视了对传统文化元素的保护,有些地方在缺乏规划设计、承接能力的状况下,无序地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造成水源消耗、梯田旱化等生态问题。

  二是贫困地区的遗产地大多位于丘陵山区或生态脆弱地区,道路、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保障底子薄、条件差,是遗产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短板。从当前的支持政策来看,对贫困地区的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扶持远不如对传统村落等的支持。

  三是“遗产”扶贫中利益联结的长效机制还不完善,贫困户参与途径还很有限。贫困户通过产业、劳务、售卖旅游产品参与“遗产”扶贫的形式较多,而其经营农业所形成的景观资源、劳作场景、传统民居等,并未有效转化为资产以及长期受益的资源支撑。工商资本在遗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农民受其经营能力弱和组织化程度低的限制,在产业链条中常常是弱势的。

  四是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对遗产的挖掘程度和利用水平还有待提升。受重视程度、思想意识、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等因素影响,遗产地的生物资源、景观资源、文化资源等优势还没有充分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对遗产资源的整体规划、包装策划、市场营销、运营管理等还不足,特色产品的品牌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特色景观的社会知晓程度还不高,遗产资源的整体优势没有得到有效挖掘利用。

  加强遗产保护助力脱贫攻坚的建议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保护与发展的科学认识。要加强科学普及,消除重利用、轻保护以及封闭式保存的错误观念。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农业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等节庆活动对农业文化遗产进行宣介,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途径,扩大农业文化遗产的社会认识度,使农业文化遗产的公共品牌效益更为显著。

  二是加大贫困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和投入力度。鼓励地方开展区域性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证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争取国家财政部门列支贫困地区农业文化遗产专项扶持资金,增加对贫困地区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改善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

  三是拓展贫困户参与“遗产”扶贫的途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生物资源、景观资源、文化资源等,培育和延伸产业链条,引导贫困户和贫困村通过土地、农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等形式,开发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探索农业文化遗产景观权,工商资本利用农业文化遗产公共景观开展旅游等产业开发,要给予景观创造者合理补偿。

  四是提升贫困地区遗产地干部群众开发和管理遗产的水平。通过引入先进理念、管理团队、设计人才等,在保护传统文化元素的基础上,对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景观等资源进行升级改造、包装设计,使其发挥更大的市场价值。引导建立创业基金,对那些通过挖掘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个人、合作社、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贫困户利用遗产资源发展产业的提供贷款等金融支持。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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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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