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近日,国家统计局颁布了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发文要求文化主管部门和各地区的统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一统计分类标准。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新分类是在已有分类基础上进行的再次修订,并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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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解读,该分类首次明确了我国文化产业的统计范围、层次、内涵和外延,为启动和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奠定了根基。分类的实施摸清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家底,为反映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对社会经济的作用提供了规范和标准。
殷国俊指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并发展迅猛,日益成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理应把这些新业态及时纳入统计范围。
附件:
1.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2.《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修订说明
3.《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新旧对照表
相关链接: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解读《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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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林秀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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