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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资委修订完善业绩考核办法

2019年11月18日 16:0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2019年是企业践行“十三五”改革发展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新的一个任期的开始。根据中央、省、市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结合监管企业实际情况,泉州国资委修订完善《所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规定》,从企业分类、市级国资集团公司适用分类分版块考核方式、考核指标选择、考核指标的申报、考核评定档次标准、考核中涉及客观因素调整范围等方面,对原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包括:调整对所出资企业分类,把所出资企业从原来的竞争七类修改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并明确各类别定义;对2017年组建的五大市级国资集团,因下属子公司业务范围广,难以简单归为某一类别,明确实行分类分板块考核;根据企业分类调整并优化考核指标,针对不同类别选择不同考核指标,使考核指标更具针对性和导向性;目标任务由企业基于财务预算自主申报,充分调动企业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指标更贴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并细化对各档次评分标准,使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使考核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2019年,各企业基于财务预算申报目标任务,通过制度规定,企业申报值和实际完成值最接近考核得分最高,促使企业如实申报目标任务;同时为督促企业重视并落实财务预算工作,安排适当分值对实际完成值和预算值进行精准度考核。

  下阶段,泉州市国资委将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最新要求,充分发挥以效益为导向的“指挥棒”作用,调动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企业主动开拓市场,强化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通讯员曾杰虹)

(责任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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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16:0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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