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伟健决定逮捕
广东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伟健(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伟健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李伟健简历
李伟健,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广东新会人,大专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0月起历任中山市坦洲镇委组织干事、办公室主任
1990年10月任中山市坦洲镇党委纪检委员、纪委副书记
1996年9月任中山市坦洲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9年4月任中山市坦洲镇党委书记
2002年7月任中山市坦洲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年9月任中山市信访局局长
2009年8月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3年12月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2015年12月退休
(中山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