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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生委员:促进城商行在新形势下实现转型发展

2017年03月05日 22: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3月5日讯 (记者温济聪 专栏)全国政协委员、长安银行监事长周新生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金融发展环境迎来了新的变革。城商行群体不仅要面对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的局面,同时还要面对利率市场化、监管要求趋严、金融脱媒以及互联网金融冲击等多重挑战。

  为促进城商行在新形势下尽快实现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监管政策建议:

  一是重点在城商行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相当一些城商行存在的股权结构集中度高、地方政府具有绝对控股地位的情况。城商行在服务地方经济的同时,在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方面易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有些干预已经造成或潜在一定的风险,城商行与地方政府的天然关系使其在重演上世纪80年代国有大型银行受到地方政府干预的某些处境。为此,建议按照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思路,在我们国家的银行体系中重点在城商行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适时出台国有控股城商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引,鼓励城商行合理引入有助于其长远发展的战略投资者,鼓励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引进职业经理人,科学合理确定高管薪酬,有效激发城商行发展动力和活力。尽快出台专门的金融机构高管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使城商行中长期激励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建议对城商行实施分类管理。在经济新常态下,城商行的两级分化趋势已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机构有沦为游资控制的趋势。为此,应当给予区别对待,通过差异化的监管,引导不同层级的城商行朝着不同方向前进。建议:对于规模和实力较强的省级城商行,可支持其实施适度的跨区域经营和上市融资,以有效分散经营风险、更好做精做强;对于规模和实力较小的市县一级城商行应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其整体朝着社区银行方向转型;从严格控制城商行股权变更,对主要股东资格条件的准入应当坚持从紧控制。监管机构应当协助说服地方政府同意实力和风控能力较强的异地城商行入股甚至控股本地高风险城商行,实现互利双赢。

  三是协调推进先进城商行的集团化、综合化经营。在优化监管措施的过程中,鼓励部分实力强且具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先进城商行(如12家领头羊城商行)大力探索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参股、并购,加快综合化经营步伐,鼓励其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或控股等方式,逐步涉足基金、租赁、信托、保险、证券等非银行业务领域,在新兴市场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充分挖掘混业经营潜力,提升整体经营管专栏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此外,应在市场准入、牌照及资格的申请上为城商行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四是扩大城商行投贷联动业务资格范围。由于科创企业“轻资产,高风险”的特征,难以从传统金融模式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融资困境造成科创企业成长的瓶颈,也制约着培育经济新动能的供给侧改革。为此,建议监管机构在协助试点银行加快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的同时,尽快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特别是应当适当放宽5个试点区域内的银行机构参与投贷联动的限制。对于那些在科技金融领域积淀较为深厚,科技专营支行发展顺利、投贷联动业务规划目标清晰的法人机构,应当积极鼓励其开展投贷联动业务。

  代表委员小资料:

  周新生,男,1956年8月出生,汉族,山西临猗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1989年5月加入民建。现任民建中央委员、民建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委,陕西省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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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