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经济日报:小心“标题党”挖的坑

2016年12月18日 02:4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对文章标题进行改造,以适应网络传播,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错,只是有些人走偏了,把创新变成“怎么刺激怎么来”,断章取义、移花接木、颠倒黑白、造谣惑众

  你有没有和我一样,遭遇过这样一万点的伤害?浏览新闻时,只看标题以为又发生了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点开才知道根本就是捕风捉影;只看标题以为自己的历史观又要修正,点开才知道一番指鹿为马;只看标题以为某个人的形象又要反转,点开才知道完全混淆是非……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请记住,伤害我们的一方叫做“标题党”。

  “标题党”并非我国独有,美国一家盛产“斯帕兹式标题党”的网站备受争议、“黄色新闻”式标题党也依然在英国小报和法国杂志中流行,它成了一种全球性“病毒”。更可怕的是,在传统报业时代危害甚广的“标题党”,又在新媒体时代找到了生长的“新土壤”。

  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以海量增长,受众的注意力却依然有限。要想从中脱颖而出,用标题博人眼球是最有效的办法。加之,网络媒体和新媒体采用递进式分层展现方式,标题和内容是分开的,如果标题不能在第一时间留住读者、获取足够的流量,文章内容再好也不具任何意义,都无法实现靠兜售读者注意力维持媒体运营的目的。所以,他们对文章标题进行改造,以适应网络传播。当然,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错,只是有些人走偏了,把创新变成“怎么刺激怎么来”,断章取义、移花接木、颠倒黑白、造谣惑众,标题与原文主旨经过如此改造之后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凡事要看长期效果,网络媒体或新媒体的生存亦是如此。靠涂脂抹粉、穿戴马甲甚至整容动刀炮制出的博文、微信内容,短时间内或许可以赚取惊人的阅读量,但对某些当事人造成的污蔑、抹黑是无法修复的,对媒体行业总体生态产生的破坏也可能是毁灭性的。更有甚者,被一些有组织、有预谋的个人或组织所利用,让谣言横飞,不仅可能激化社会矛盾,还会导致社会功利蔓延、价值扭曲、认知混乱。说到这儿,我本想罗列一些“标题党”的例子,但总觉得是帮其进行了二次传播、让上述危害再一次扩大,想想还是作罢。

  没错,“标题党”,你就这样伤害了我,休想一笑而过。我们会拿起法制、监督的武器,加以对抗。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行业规范和法律制度,从法制层面加大对商业网站和自媒体客户端的监管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道德素养和政治敏感。同时,充分发挥公权力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恶意篡改、严重失实并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标题党”主动出击、依法惩治、以正视听,还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形成长期的制度规范,还网络空间以清朗干净。

  当然,我们也会加强自律。个人要自律,明辨是非,弄清真伪。在人人都握着“麦克风”的年代,每一个个体都可能成为新闻的发起者和传播者,都是整个舆论生态的重要构成部分。点赞追捧“标题党”还是吐槽抵制“标题党”,我们选择何种态度,对舆论生态和社会风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要想有一个端正的态度,必须加强自律,秉持该有的社会公德和法律素养。媒体要自律,担负起新闻传播者应有的社会责任,展现出最有价值的新闻内容,为社会传播更多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说到底,真实才是新闻的生命。若是连“命”都不要了,用标题制造出赤裸裸的假新闻,这样的媒体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无论何种形式的媒体,都请尊重读者,不误导读者;也请尊重同行的劳动,确保转载时不因追求阅读量的标题损害了文章的原意。(作者:牛 瑾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符仲明)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