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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列入“黑名单” 新车登记将受限

2016年11月22日 14:50   来源:西藏商报   

  昨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自2015年10月以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强力采取“黑名单”制度,将存在逾期未审验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车主纳入“黑名单”进行治理,有效督促了机动车定期检验、到期报废,确保了登记车辆的安全性能,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报废车辆未完成注销手续 车主将被纳入“黑名单”

  据了解,自2015年10月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厅、公安厅关于建立自治区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强力采取“黑名单”制度,将存在逾期未审验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车主纳入“黑名单”进行治理,有效督促了机动车定期检验、到期报废,确保了登记车辆的安全性能,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只要被登记在这份“黑名单”上,限定逾期未审验车辆的车主将被禁止办理车辆转入业务,存在逾期未报废的车辆的车主将被禁止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除非车主按规定全部完成车辆审验和车辆报废后,才会为其恢复办理相关业务。

  那么车辆出现什么状况后,车主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呢?据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黄金龙介绍,公安部门建立机动车登记注册“黑名单”制度,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所属单位及个人列入“黑名单”,在报废车辆未完成注销手续前,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受理新车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对于存在未定期检验、未报废注销机动车问题的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办理新增机动车的转入或转移登记时,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会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将存在的问题处理完毕后再办理其机动车的转入登记,并消除“黑名单”记录。

  治理

  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推进“黑名单”制度,重点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车辆进行审验。10个月里,全市三家检测站共办理公路客运审验944笔、注销298笔,旅游客运审验2890笔、注销411笔,危化品运输审验210笔、注销29笔,校车审验229笔、注销3笔,“营转非”大客车审验170笔、注销8笔。

  推进“黑名单”制度 重点审验五类车辆

  据黄金龙介绍,其实早在2016年1月,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就推进拉萨市逾期未检验以及逾期未报废车辆(包括五类重点车辆)工作召开全体民(辅)警动员会,成立了以一名副所长为组长的协调小组,抽调技术员前往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调取截至2016年6月30日所有逾期未检验以及逾期未报废车辆详细信息,将这些车辆信息汇集整理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督促相关车主前往咨询办理车辆审验、注销等业务。

  在全面抓好所有逾期未检验以及逾期未报废车辆的情况下,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把推进“黑名单”制度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摆在首位,采取与检测站相结合,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相结合,与各外勤大队相结合,及信息引导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进行审验。10个月里,全市三家检测站共办理公路客运审验944笔、注销298笔,旅游客运审验2890笔、注销411笔,危化品运输审验210笔、注销29笔,校车审验229笔、注销3笔,“营转非”大客车审验170笔、注销8笔。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带来以下利好政策: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要求,拉萨市公安局车管所对已自行解体作为废旧金属出售、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因机动车多次倒卖未办理转移登记无法核实去向以及能够联系到车主的,对其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校车、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以及其他营运车辆,欲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只需车主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注销登记承诺书》、机动车灭失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登报声明和相关部门开具的2012年以来无交通违法记录、无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及本辖区内无行驶轨迹查询证明,便可为其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

  车主整改完毕后 可取消“黑名单”记录

  据介绍,截至目前,拉萨有些大型运输企业因没能及时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已经被列入了“黑名单”。针对这些大型运输企业,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要求这些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的车主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尽快进行整改。“如果车主按规定完成车辆审验和车辆报废后,便会为其恢复办理相关业务,公安部门也会取消该车主的‘黑名单’记录。”黄金龙告诉记者。

  建立“黑名单”制度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检验率和报废率有了显著提升,尤其是五类重点车辆的检验率和报废率明显提高,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了解,2014年,拉萨市已报废注销的机动车共530台;2015年,拉萨市已报废注销的机动车共1850台;2016年1月至11月21日,拉萨市已报废注销车辆已达2022台。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及时办理车辆年检业务,及时到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业务,不要等到被列入“黑名单”之后再去办理车辆管理业务,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不断提高机动车登记管理的规范意识,避免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流入社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