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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各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盘点

2022年03月22日 16:29   来源:中国质量报   

  凝心聚力 守正创新 提质增效

  ——2021年各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盘点

  □ 记者 王 嘉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也是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起着纲举目张的作用。2021年以来,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推进食品抽检监测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抽检监测质量为重点,以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进一步增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取得了积极成效。

  创新抽检模式 技术支撑显成效

  制定、完善、创新抽检监测工作制度机制,有利于提高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的权威性、公平性、规范性、科学性、系统性,更有利于提升食品抽检的质量和效能。

  2021年,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创新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的省级监督检查新模式。“监督检查”采取“亮证+检查+抽样+确认”方式,对重点产品类别乳制品、牛肉干、含乳固态成型制品、酱油、醋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全覆盖排查;“抽检监测”即对企业终端产品进行全覆盖抽样检验,针对除微生物项目以外的样品,前处理室进行盲样处理,以确保检验结果科学、公正,防止人为干预。“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的新模式,全面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隐患,分析掌握食品安全形势,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据悉,内蒙古市场监管局通过检管结合的新模式检查企业587家,立案23起,抽取样品340批次,发现问题506条。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为加快提升食品抽检质量和效益,2021年在全省推广湖州市创新建立的“快速粗筛监测+点穴执法抽检”基层抽检模式,以食品抽检数据评价风险治理成效,开展年度重点风险隐患“回头看”抽检。值得一提的是,为及时完成核查处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指导长兴县开展“抽、检、研、处”一体化体系建设试点。据悉,2021年,全省不合格核查处置任务应办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其中监督抽检案件按时完成率达到99.8%,超出去年10个百分点;市县级食用农产品应办案件按时完成率100%,受理不合格食品复检全部按时办结,受理不合格异议全部及时答复。

  2021年,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扎实有效开展食品抽检工作。以“辣条”为例,经过专项整治和取消地方标准等有效措施,标称湖南省企业生产的“辣条”在全国抽检逾1万批次,不合格率为1.31%,“辣条”合格率大幅度提高,食品抽检工作助力食品安全监管,增强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提升数据质量 多方联动创佳绩

  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是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保障,是分析发现问题和研判食品安全形势的重要支撑,是做好核查处置工作的关键因素。

  为提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数据质量,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要求各省级局每月开展数据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小于5%,同时开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抽查上报模块,要求各省每季度上传5%的抽查数据。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把2021年定为“抽检数据质量提升年”,抽检数据质量较以往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数据抽查问题率从年初的32.5%下降为3.6%。2021年,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抽检数据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等,作为指导该省数据抽查工作的纲性规范;组建了数据抽查“专家库”,专家与抽查主体“不见面”,实行“双随机”“双隐藏”,确保数据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每月采取“专家初审、机构复核、专家复核”的形式组织数据抽查;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所有问题数据均要求“退修”整改到位,并有专人对照台账跟踪确认。

  2021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开展数据质量互查活动。作为食品抽检数据质量专项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完成食品抽检数据自查、抽查的基础上,分苏南、苏中、苏北区域,组织全省13个设区市局开展食品抽检数据质量互查活动,全面提高数据质量。互查结果显示,各设区市局平均得分均在95分以上,江苏省食品抽检数据完成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2021年,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加强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及时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食品抽检数据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成立抽检数据抽查考核专班,建立了省市县和承检机构抽检数据抽查考核互动工作群,组织承检机构抽检数据质量专题培训,对数据抽取、审核、整改、报告、评估实行闭环管理,对省市县三级食品抽检承检机构实施全覆盖抽查考核,形成点面结合、上下协作、多方联动的抽检数据抽查考核工作机制。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留样复测、专项检查和考核监督等方式,对省市场监管局本级承检机构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同时,对检验合格率高、中标价格低的市、县级承检机构开展延伸检查,坚决杜绝混检、少检检验项目等问题发生。

  科学处置样品 物尽其用少浪费

  为节约食品资源,防止浪费,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的通知》,各地在创新食品抽检备样处置工作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2021年7月,浙江省湖州市儿童福利院收到了一批特殊的礼物,这些食品都是浙江省和湖州市监督抽检采购的备样,质量安全合格且在保质期内。此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向结对帮扶乡村捐赠了数批备样食品。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食品抽检备样处置工作长效机制,率先出台《浙江省食品安全抽检备样处置办法(试行)》。该办法规范了全省食品抽检备样处置工作,优化处置程序,确保食品抽检备样处置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该办法明确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开展一次集中处置;规定保质期少于一个月的质量合格备样只能做科研留用,不能捐赠;捐赠和拍卖样品必须加贴“处置样品”特殊标识标签,避免处置样品重新流入市场。

  规范样品处置不仅能够防范食品浪费,也能更好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做到了食品抽检样品可追溯,有利于防范新的安全隐患。2021年11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处置暂行办法。其从节约资源出发,突出社会公益属性,安全规范处置食品抽检样品。安徽省样品处置工作坚持安全规范、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挖掘样品再利用价值,发挥抽检样品在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提升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益,做到了既挖掘合格备份样品利用价值,又挖掘不合格备份样品利用价值。对于有利用价值的合格样品主要采取捐赠、拍卖、科学研究等方式;对于有利用价值的不合格样品可以供有关单位进行科学研究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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