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回应网友四大疑问 月饼属福利确须缴个税

2011年09月01日 07:05   来源:京华时报   赵鹏

  中秋节将至,单位发放月饼须缴个税的说法备受质疑。近日,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证实,该说法非始自今年的新鲜事,按照规定,单位发放的月饼属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应折合成现金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

  疑问

  有网友称,月饼是公司给员工过中秋节发的福利,福利还要征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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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其中对于企业从福利费项目支出给员工的钱,若是用于某些职工困难补助的就免税;若是人人有份,且是为提高员工待遇的就不属于免税范围。月饼显然属于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所以应该缴纳个税。事实上,包括月饼券、螃蟹券、超市代金券、蛋糕店的领取券等都在缴税范围内。

  2

  疑问

  单位发月饼将折合成市值加入工资缴税,是否会使个税起征点“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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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饼税会影响个税起征点,但影响很小。”相关负责人说,一盒月饼的价格通常也就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之间。例如个人月薪在5000元以下,加了月饼的价格,月收入变成了5009元,税率确实升了一个档次,但只是对这多出来的9元钱按高税率来计算缴纳个税,5000元以下部分还是按相应的低税率计征个税的,总体看对个人收入的影响不大。

  3

  疑问

  一盒月饼已缴纳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单位发放还须再缴个税,这不属于重复征税吗?

  >>回应

  税务部门表示,对于一件商品,在不同环节可以征不同的税,这是我国税法明文规定的,这种情况属于“复合税”的问题,也是国际惯例。“复合税”是对某一商品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这种税制有利于为政府取得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发挥各种税的不同调节功能。现代各国普遍采用复合税制,我国实行的也是复合税制。

  4

  疑问

  单位发放福利没有并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构成偷逃税款?怎么处罚?

  >>回应

  如果单位、企业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由于“月饼税”涉及税额通常较小,只要不属于较为恶劣的性质,对于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单位,查实后,基层税务部门通常执行的都是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的最低标准,而没有从高处罚。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也很少按高限来处罚企业。

  -专家观点

  单位福利货币化避免矛盾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大家对月饼税提出质疑,这说明我国纳税人的权利意识明显上升,是值得肯定的。同时,政策制定部门遇到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应该及时出来加大与公众的互动力度,而不是选择“沉默”应对。

  贾康说,考虑到对月饼、粽子等极具中国民俗特色的实物征税,公众会有抵触情绪,他建议,单位为避免这些矛盾的发生,可尽量采取福利“货币化”的政策。也就是说,遇到中秋、端午等节日,直接为员工在工资中增发一定金额的现金,不发实物,改由员工自行购买月饼或粽子。他认为,对这部分现金合并当月工资征收个税,符合公众形成的现金收入应缴税的习惯,不容易引发争议。

  发月饼免税才是分配不公

  有人建议,中国人很重视“中秋节”,她象征着团圆、和谐、生活幸福,各单位所发的月饼可否在征税上给予宽松。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座客教授刘玉章认为这样做不妥,因为如此一来就影响了税收的严肃性。

  而且,各单位经济效益不同,都是发月饼,但月饼品质、价格各异,有的月饼一盒几十元,有的数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律免税就会造成新的分配不公。

  网友热议:

  网民议"月饼税" "假问题"背后的真民意

  不少网民指出,尽管对福利性收入征税具有强制性,月饼税看似一个“假问题”,但并不等于税务部门可以不顾民意来征收,如果真的对月饼收税了,那就真是个问题了。国家在征税时其实应为某些财富转移“网开一面”,诸如月饼之类主要在于提供人们享受亲情交融、丰富人际交往的物品,就应该留出空间。

  月饼税出台搅乱市场 市民担忧将出现“粽子税”

  很多上班族对“月饼税”的缴纳表示有些牵强。“虽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司发给员工的所有福利都是需要缴税的,所有的税款都是上交国家税务部门,但中秋节属于传统节日,小小一块月饼都要负担税费,细细看看,一年中有很多节日,比如端午节是否还要征收‘粽子税’?春节是单位为员工发福利最多的节日,发一箱啤酒是否要征收‘啤酒税’?发水产品要征收‘鱼虾税’?算下来,一名员工全年负担的福利税累加起来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权威回应:

  南京月饼税已征多年 地税回应不存重复收税

  还有市民认为,就算要对月饼收税,也应该把消费者为商家承担的这部分税款减掉。比如一盒200元的月饼,扣除营业税和增值税后实际价格可能为160元,这部分才是员工的实际收入。不然按照月饼的含税价格进行征税,等于把部分税款进行重复征收。 

  对此,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不同环节有不同的纳税主体。在商品的生产经销环节,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个人工薪方面,个人需要缴纳受雇关系中获得的利益税款。按照目前的税法,这两个环节都需要收税,不存在重复问题。

  专家说法:

  月饼+工资-社保不够3500不用缴

  据记者咨询多家在京企业员工了解到,尽管所谓“月饼税”是法律规定,但事实上,员工被缴纳“月饼税”的只是少数。由于今年9月1日起,个税免征额将提高至3500元,事实上很多单位的员工工资在去除掉“三险一金”之后并不能达到3500元以上,如果所发放月饼价格并不高的话,并不需缴税。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披露,执行新税法之后,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薪阶层人口将只剩下2400万人,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企业职工而言,中秋月饼无需缴税。

  月饼税遭口诛笔伐 专家指反映税制结构不科学

  记者采访的税务专家表示,从规范税法角度上看,派发月饼的确需要征个税,但目前出现的一些“仇税”情况反映了税法宣传不到位、税制结构不科学导致部分税负过高,从而引起民众的反感的问题。

  月饼税频惹争议 专家建议发月饼不如发现金实惠

  财税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税务部门对月饼等单位发放的实物征税是依法办事,如果市民觉得发月饼缴税不值,单位不如直接发钱来得实惠。

  月饼税很伤感情 背离个税调节贫富差距初衷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民俗专家萧放就认为,公司发放给员工的礼品应该是对员工表示感谢和鼓励,是一种节日期间增进感情的做法,对赠送月饼这项传统收税“很伤感情”。

  而更多的反对声音则来自法律界。资深法律人士张皓就认为,个税主要目的是调节贫富差距,而对于中下阶层征收月饼税显然是背离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初衷。

  叶祝颐:别让月饼税伤了中秋节

  虽说在民众的持续呼吁中,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调整到3500元,但广大农民朋友与收入较低的工薪阶层其实享受不到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实惠。而且每个纳税人供养人口的情况不一样,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分类个税体制一直呼之不出。此前曝光的有利于工薪阶层的“47号文件”被证明子虚乌有,让人郁闷。有关部门促进税收增长的同时,应拿出更多财政资金改善民生福利。 

  相关部门在促进税收堵漏增收的同时,应适当放缓税收增加的速度,拿出更多税收红利加大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降低公共服务收费。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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