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廓街所含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其他相关内容清单
(一)文物古迹(29处)
布旦康萨 苍姑寺 默如宁巴寺 南日苏寺 努日苏寺 大昭寺 强巴拉康 唐蕃会盟碑 永远遵行碑 绕赛赞康 小清真寺 达布林寺 丹杰林寺 门孜康 嘎玛夏寺 八朗雪杰康 大清真寺 强日苏寺 策默林寺 次巴拉康 默如印经院 新默如寺 喜德寺 小昭寺 下密院 吉崩岗寺 策默林卓康 喜德拉让 热振拉让
(二)古建保护大院(54处)
北京从康 措那从康 达东夏 独康强 嘎杰夏 根布夏 果赤从康 拉宁它仓 俊巴 朗孜夏 朗馍馍 那仓强 曲苏 热堆康赞 泽当康萨 夏目嘎布 查其夏 果瓦康赞 左木热 拉让宁巴 曲赤康 岗嘎夏 荣扎 鲁固果瓦康色 岭仓 琼结崩唐 卡尔丹 果嘎宁巴 颇章萨巴 唐嘎 赤江拉让 邦达仓 冰珠强 夏扎 桑珠颇章 贡桑孜 娘容夏 加卡夏 扎康 平康 加央吉 哲康 思目康琼 朗赛康萨 冲赛康 朗卡奴 吉麦 吉日卓康 颇荣喀 玛朗巴 帕拉 朗奴 角那仓 盘雪
四、八廓街在历史发展中的保护工作情况、保护要求和保护目标
八廓街内及四周(老城区)不仅有大昭寺等文物古迹,更有星罗棋布的传统民居,他们也是拉萨悠久历史的见证和独特民族文化的象征,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
各级政府对八廓街所在的老城区的保护一直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工作。保护工作由拉萨市文物局、规划局与城关区人民政府、市城建、公安、宗教、房产、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共同进行。1990年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拉萨市老城区保护领导小组。自1992年以来,拉萨市先后编制了《拉萨市八廓街详细规划》、《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拉萨市老城区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公布了占地130公顷的“八廓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使老城区保护在法律法规上得到了保障。投入老城区保护的资金逐年加大。由于持续不断的宣传,保护老城区文物古迹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市民的共识。
历史文化街区作为特殊的文化遗产,它的指导思想是:既要符合现代化生产、生活的要求,又要保持其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风貌。其保护有三个层次:一是保护珍贵的文物古迹和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二是保护老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包括街巷布局、桥梁水系等),三是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历史文化街区和二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是性质不同的文化遗产。像大昭寺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应该严格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而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传统民居,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明确规定,并不是保护它们的全部,而是保护外表,改造内部和基础设施,完善其使用功能。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通行做法。
拉萨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保存本民族文化遗产的最佳途径。借鉴国内外保护文化遗产和城市改造的成功经验,我们在八廓街周围的危房改造中坚持“两个必须改造,两个不能改变”的原则。“两个必须改造”是指:八廓街的市政基础设施必须改造,传统建筑的内部设施必须改造,以满足居民现代化生活的需要。“两个不能改变”是指;整体街巷布局不能改变;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的外观风貌不能改变。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对八廓街及其周围的危房改造就一直在进行中。需要指出的是,改造是逐步的,都是不得不改的危房。我们在历次的危房改造中,都坚持街区整体保护与历史价值较高的单体建筑保护相结合。在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时,不新建交通干道;摒弃以旧城为中心大规模改造旧城的开发思路,大幅度削减在旧城区的开发建设强度,促进城市功能向外疏散,以缓解老城区的交通、居住、污染等的压力。对单体传统建筑强调风貌保护。一般民居的改扩建强调外观风貌与周围建筑协调,与整个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协调。传统建筑中 历史价值较高的,其外观风貌、层高、院落布局以及外墙砌法均不予变动,内部结构根据居民现代化生活的需要进行适当改造。
八廓街周边的危房改造:
改造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年开始到1992年,共完成建筑面积达23.9万平方米的危房改造工程,投资全部由国家承担。第二阶段从1993年到1998年,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地方政府和以房养房自筹资金等三个方面。6年间八廓街周边旧房屋改造建筑面积达22.2万平方米,经国家一方投资就达2.64亿元。广大城市居民从低矮、阴暗、潮湿、危险的住房搬进了宽敞、明亮、卫生、舒适的新房,使老城区改造工程真正成为了一项“民心工程”。
随着大昭寺正式列入到世界文化遗产民列的历史机遇,拉萨老城区改造工程进入到了第三阶段,2001年11月,自治区主要领导视察老城区以后召集拉萨市政府和城关区政府召开会议,决定利用三年的时间投入一定的资金进一步改善老城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城关区城建局作为老城区改造工作的实施单位,城关区委、区政府要求我们在具体的实施政府这些要求时坚持了“两个必须和两个不变”的工作原则,即“基础设施必须改造,传统建筑内部设施必须改造;两个必须原则;“老城区的历史街区布局不能改变,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建筑的外观风貌不能变” 两个不变的原则;以满足居民现代生活的需要。2002年初,城关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对老城区建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邀请各方专家进行认真的论证。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原则,正式提出对老城区9处具有较高价值的传统建筑和59处带有险情的居民住房进行维修改造,投资7949万元,分两年时间完成,这次维修改造建筑面积为12万平方米。均在老城区保护范围内。2001年2月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郭金龙同志亲自视察老城区,当即指示利用两年的时间对老城区内56处带有险情的居民住房进行维修改造,“要尽快采取一切措施保护古建筑,改善拉萨市老城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精神的要求, 2001年至2004年先后维修和改建了68座大院,其中56个大院为三级政府共同投资、12个大院为城关区城建房产局自筹资金维修、改建。其总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总投资7949万元。项目于2004年8月份正式竣工。此次项目使2090户、12570人住进新房。
在原有2004年老城改造项目的基础上,我局先后逐年对老城区内的26个大院进行改建,总改建面积为39536平方米,总投资为5082万元,受益群众达1088户,4275人。每年的老城危房改造工程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以房养房”为主,政府不参与投资。
2008年老城改造项目11个大院,总面积为26811.94平方米,总投资为2305万元。为切实改善老城区居民住房和生活条件,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间我们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居委会调查了解目前还存在的危旧大院现状,初步对2008年老城危旧大院改建拟定的12座大院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入册。为了准确掌握老城区内的危房情况,充分发挥各办事处、居委会的积极性,使危房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多次在广大居民群众中开展了广泛、深入地思想动员,走访老城区居民群众287户,着重宣传了2008年老城区危旧改造工程的目的意义、优惠政策,使这一利民、惠民工程得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认真征求了居民群众的对改造工程建设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实地调查危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程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