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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影视合作和文化交流让台胞得到更多参与感、获得感和融入感

2019年11月28日 08:26   来源:中国文化报   于嘉 李寒芳 石龙洪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7日应询表示,“31条措施”实施一年多来,台湾同胞在参与两岸影视合作和文化交流方面得到更多参与感、获得感和融入感,他们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努力也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31条措施”和“26条措施”将为更多台湾文创机构和文艺人士提供发展空间和展示舞台,为两岸共同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来更多合作机会。

  当日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台湾电影界人士今年参评第32届中国电影金鸡奖并获得提名,这是“31条措施”实施后首次有台湾影人和合拍作品报名并入围金鸡奖。请问台湾同胞在参与两岸影视合作和文化交流方面还取得哪些成果?

  朱凤莲应询介绍说,在参与两岸影视交流合作方面,台湾人士年度应邀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有800多人次,两岸业界合作意愿更加强烈。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收到多家两岸制作机构提出的合拍意向,各级电视台和视听网站引进台湾产影视剧2018年12部、2019年17部,呈明显增长态势。在大陆上映的台湾电影也受到观众热烈欢迎,《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上映票房达9.54亿元,位居今年大陆电影总票房第16名。去年第29届中国电视金鹰奖首次将台湾地区演员纳入观众喜爱的男、女演员奖评选范围,今年台湾电影人参评第32届中国电影金鸡奖并获得提名。

  她说,在参加“中华文化走出去”计划方面,台湾艺术家和文创机构先后参加在马德里、马耳他、首尔中国文化中心举办的“中国文创产品展示周”“中国世界遗产文创设计产品展”等重要活动,体现了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丰硕成果。两岸文化机构共同策划的“海上丝路——东方生活美学展”纳入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项目资源库,被首尔中国文化中心选中并于今年5月赴韩国展出。

  朱凤莲说,在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方面,台湾艺术家获评福建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台湾地区代表性传承人。两岸合作创排的地方戏《阿搭嫂》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展演。

(责任编辑: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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