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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 推进旅游服务业提速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07月30日 11:22   来源:政府网站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委(局),委机关各处室、协会秘书处:

  《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 推进旅游服务业提速升级工作方案》已经省旅游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旅游委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推进旅游服务业提速升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和省政府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要求,推动湖北旅游高质量发展,助推全省服务业提速升级,根据省旅游委《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实施方案》、省发改委《湖北省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2)》,制定工作分工方案如下:

  一、旅游规划引领行动。

  一是编制湖北长江旅游带发展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理念,做好与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等对接工作,编制湖北长江旅游带发展规划。(牵头单位:规财处;责任单位:政法处)

  二是优化旅游发展布局。

  到2020年,湖北长江沿线基本成为旅游转型升级的先行区、优质旅游品牌的集中区和生态旅游的示范区,把湖北建设成为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和旅游强省。

  武汉市:实施全域旅游三年行动计划,打造长江主轴都市风情旅游带,巩固和强化旅游集散、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建成长江旅游的集散中心、组织中心和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示范区。

  襄阳市:依托丰富的文化和区位优势,打造以鱼梁洲、隆中为核心的文化旅游发展项目,建设三国文化旅游板块核心区和鄂中旅游集散城市。

  宜昌市:增强旅游产业组织、服务和集散能力,建设成为带动鄂西并服务渝东、湘西北的旅游动力源和区域旅游集散中心,突破性发展文化旅游业,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

  黄石市: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工业旅游创新城市,建设成为长江黄金国际旅游带上的节点城市。

  荆州市:发挥荆楚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全国文化旅游业重要基地,建设成为长江黄金国际旅游带上的节点城市。

  十堰市:以武当·太极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为核心吸引,打造东方国际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建设成为鄂豫陕渝毗邻区域(秦巴山片区)面向国内旅游者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荆门市:依托中国农谷、通用航空等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通航旅游,打造全国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

  孝感市:依托地理区位和交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孝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建成中国孝文化旅游名城。

  黄冈市:依托区位优势和大别山旅游公路,建设成为大别山区面向国内旅游者的旅游节点城市,打造中国重要红色旅游目的地、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胜地。

  咸宁市:依托地理区位和高铁便捷优势,强化“香城泉都”品牌影响力,建成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和我国南北大通道上的旅游节点城市。

  鄂州市:发挥地理位置和产业发展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旅游休闲度假中心。

  随州市:发挥生态文化资源优势,打造文化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成为联结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武汉城市旅游圈的节点城市。

  恩施州:依托丰富的民俗风情文化和山水资源优势,建设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

  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旅游,建设武汉城市圈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

  神农架林区:依托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建成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

  (责任单位:政法处、市场处、规财处、监管处、产业处,各市州旅游委)

  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一是推进旅游交通建设。推动交旅融合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通过重点景区间道路连线成网,带动景区连片成面,打造跨行政区域无障碍旅游目的地产品;协调相关部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充分融入旅游元素、提升旅游服务功能;配合推进以武神宜生态旅游公路、大别山红色旅游路、318国道清江沿线等为重点建设旅游风景道。(牵头单位:规财处;责任单位:各市州旅游委)

  二是加快自驾游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武汉、宜昌、恩施、襄阳等主要旅游城市和长江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在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出口、车站、码头设置旅游服务中心;支持自驾游房车营地建设,协调引导旅游厕所、观景台、商贸、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完善自驾游房车营地网络。(牵头单位:规财处;责任单位:政法处、监管处、产业处、协会秘书处,各市州旅游委)

  三是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制定并实施旅游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2883座,其中2018年完成1039座。适应特殊旅游人群需求,推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第三卫生间。(牵头单位:政法处;责任单位:各市州旅游委)

  三、长江游船产品升级行动。

  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长江休闲度假旅游的豪华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和城市、湖泊观光船;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动滨江岸线绿化美化、公共服务酒店、亲水绿道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船岸互动精品景区建设,丰富沿江城市文化旅游产品,形成游轮度假游和传统观光游结合,长江旅游与支流观光休闲、城市夜游结合,船岸联动、水陆结合的长江游船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当地政府建设武汉、宜昌游轮母港,提档升级巴东、荆州、赤壁等游船码头设施,因地制宜设置若干游轮停靠港,实现游船旅游与岸上旅游的高效互动;推进游船标准化建设,实现长江游船业标准化全覆盖。(牵头单位:监管处;责任单位:市场处、规财处,有关市州旅游委)

  四、乡村旅游振兴行动。

  一是深入实施“五级联创”工程。三年内创建10个精品旅游县、10个精品旅游镇、20个精品旅游村、20个乡村旅游后备箱基地、100个高水平农家乐(旅游民宿)。到2020年,建成25个旅游强县、40个旅游名镇、100个旅游名村、30个乡村旅游核心景区、100家旅游名店。二是大力培育乡村旅游目的地。三年内打造1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并与乡村旅游景区开发和旅游接待设施建设相衔接,培育形成十大乡村旅游目的地。三是继续开展“旅翼”扶贫行动。三年内培育推广一批旅游扶贫典型单位和人物,示范带动全省贫困地区群众在参与旅游、服务旅游过程中实现脱贫增收。到2020年,力争通过旅游业带动脱贫人口20万人以上。(牵头单位:产业处;责任单位:各市州旅游委)

  五、旅游品牌创建行动。

  指导咸宁赤壁三国古战场、随州炎帝故里、襄阳古隆中、恩施利川腾龙洞、黄冈麻城龟峰山、宜昌三峡大瀑布创建5A级旅游景区,引导各地创建A级旅游景区;指导评定首批省级旅游度假区,积极推荐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创建10个生态旅游城市、20个生态旅游景区、30个生态旅游村庄和40个生态旅游风景道。(牵头单位:规财处;责任单位:产业处,各市州旅游委)

  六、全域旅游示范创建行动。

  实施“八推进八统筹”,即推进规划统筹合一;推进资源统筹利用;推进设施统筹配套,以旅游厕所为龙头,推进游客集散中心、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停车场、旅游汽车营地、智慧旅游等设施配套建设;推进产业统筹融合,实施“旅游+、+旅游”战略;推进品牌统筹创建,以旅游标准化为导向,深入推进旅游目的地体系、旅游要素体系品牌、旅游产品体系品牌创建;推进市场统筹营销,积极探索全方位、立体型、广覆盖、多方式的旅游营销;推进民众统筹共享,建设主客共享的幸福产业;推进发展统筹合力,努力构建起党政发力、部门合力、社会协力的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和氛围,建立“1+3+N”旅游综合监管模式。到2020年,力争33个国家级、省级示范创建单位全部达标验收。(牵头单位:规财处;责任单位:政法处、市场处、监管处、产业处、监察总队、信息中心、旅游协会秘书处,有关市州旅游委)

  七、旅游形象推广行动。

  一是进一步提炼升华,细分细化“灵秀湖北”和“知音湖北”品牌内涵,以央视和湖北卫视为重点,加强新媒体宣传,实现全媒体覆盖,提升湖北长江旅游带的品牌影响力。二是支持举办武汉国际旅游节、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恩施三峡(巴东)纤夫文化旅游节等以长江旅游为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三是整合建立政府、企业、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整体营销机制,省内主要媒体及民航、铁路、交通、市政、通信等部门应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加强湖北长江旅游带旅游形象宣传。四是立足湖北在长江旅游带承上启下、连接东西的区位优势,依托长江旅游推广联盟,举办长江旅游博览会,强化长江旅游带整体形象,提升湖北在长江旅游带中的引领作用。发挥武汉“九省通衢”和国际直航航线以及武汉市72小时过境停留免签政策的优势,加快跨境旅游合作。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目的地营销体系建设,逐步确立湖北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的市场地位。(牵头单位:市场处;责任单位:各市州旅游委)

  八、旅游市场拓展行动。

  一是拓展省内旅游市场。开展湖北茶文化游系列推广、“四季湖北”路演宣传、旅游进社区和商圈宣传、“城乡互动游”宣传、省内旅游目的地营销等活动,积极推动“湖北人游荆楚”,促进省内旅游市场增长。二是拓展国内旅游市场。开展“2018,一起出发走遍湖北”十城巡回推介系列促销活动,依据旅游大数据分析精准开拓十大市场。组织参加2018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重点展会活动,全方位开发国内旅游市场。三是拓展境外旅游市场。依托旅游推广联合体和客源市场旗舰型旅行社,不间断在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十大近程客源市场推广7晚8天湖北深度游系列和湖北春夏秋冬时令产品系列。参加德国柏林等旅游展和宣传促销活动,与德国、美国等主流旅行商合作推广“在湖北遇见美丽中国”系列线路,实现远程入境旅游市场新突破。(牵头单位:市场处;责任单位:各市州旅游委)

  九、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持续开展全国、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创建和星级饭店、星级游船、A级旅行社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旅游企业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实施“楚才强旅工程”、“旅游英才计划”,建立省级“旅游专家智库”、“旅游领军人才”、“金牌导游”、“金牌管家”“乡村旅游工匠”、“旅游扶贫”等行业人才库,力争到2020年,培训培养旅游业管理型、实用性、技能型、研究型等各类旅游人才5万余名。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扎实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旅游品牌“红黑榜”制度,倒逼旅游经营单位提高供给质量。加强安全体系、游客权益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牵头单位:监管处;责任单位:人教处、监察总队、旅游协会秘书处,各市州旅游委)

  十、智慧旅游创新行动。

  以建设长江旅游大数据中心、打造旅游服务大平台为主要突破口,着眼长江经济带旅游信息共享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的目标定位,着力推进湖北旅游基础数据库优化升级,建设多级一体的旅游数据抓取、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监测与应急管理体系,实现游客旅游全流程、“一站式”自助服务,提升智慧旅游发展水平。全面建成省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5A级景区和30%的4A级景区实现视频、人流等监控和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全覆盖。到2020年,长江旅游大数据中心在长江智慧旅游的核心地位基本确立。(牵头单位:省旅游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旅游委)

  湖北省旅游委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发

(责任编辑: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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