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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生在北京高校就读可享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2019年01月16日 08:08   来源:北京日报   

  首批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细则出台

  台生在本市高校就读可享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本报讯(记者 王皓 武红利)本市《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出台两月后,市政府台办会同相关部门发布首批实施细则。台生在本市高校就读可享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等与大陆学生同等待遇。

  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首批发布的23条实施细则优先回应了台胞在京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等方面最密切、最关注、最迫切的事项,并提供申报条件、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办事内容,统一发布在市政府台办、相关委办局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实施细则简洁明晰,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北京市欢迎台胞融入、与台胞共同分享发展机遇的诚意。在京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在教学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享受与大陆学生同等待遇;在北京工作的台湾同胞可参加北京市“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北京青年五四奖章”、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等荣誉称号的评选等。

  据悉,市政府台办将会同有关委办局及时发布实施细则成功案例,方便台胞理解掌握相关政策。同时,还将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围绕台胞重点关切事项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作出相应处置,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实施。细则同时公布了“55条措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及综合服务电话:北京市台胞权益保障服务中心,010-55564223。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