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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谨防房地产调控政策误伤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群体

2020年12月22日 07:1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在新冠疫情冲击、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面临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继续明确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对外释放了持续稳定市场预期的坚定信号,进一步助推了住房需求主体行为向理性回归。归纳起来有如下方面主要特征:

  一是销售面积明显缩减后持续恢复,购房者观望情绪浓厚。受新冠疫情影响,住房需求释放总体上“先抑后扬”,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同比增幅成“V”型反转,销售价格总体保持平稳。二是城市与区域分化态势延续,需求释放的梯度差异明显。受疫情因素影响,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分化态势逐步减小,而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分化态势逐步扩大。一线城市存销比呈现出总体下降趋势,去化周期较短、小户型更受市场青睐,二线城市存销比则总体相对平稳。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而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上升。三是疫情助推改善型住房需求释放,物业类型需求分化加剧。主要表现为商品房成交套均面积逐步增加,疫情和“互联网+”对办公楼和商业用房需求冲击进一步加剧。四是投资投机型购房需求总体上被有效遏制,但买涨杀跌的心理和市场观望情绪仍十分浓厚,投资轮动现象暗流涌动。五是住房租赁价格渐趋回落,住房租赁市场分化态势开始凸显。与全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整体下行趋势不一致的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住房租赁价格上涨趋势仍在进一步延续,一线城市租赁市场供需矛盾仍在持续。

  综合房地产市场周期、前期需求释放以及政策调控的多重影响,预计下一轮住房需求走势仍将保持总体回调、平稳释放的态势。一方面,调控政策的力度和范围将保持延续性,对市场预期将会起到进一步稳定抑制的效果。另一方面,未来刚性需求和改善型购房需求仍有进一步释放空间,租赁房需求的市场预期也将进一步向好。

  针对本年度住房需求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保持限购限贷、限价限售政策的调控定力,夯实城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央地监测、预警与约谈机制。将房价收入比高于7的城市纳入常态化监测体系,将房价月度环比涨幅高于1%的城市纳入预警体系,对房价环比涨幅连续高于1%的城市进行季度约谈,将房地产市场运行质量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加快推进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有序推进以城市群为基础的联动限购调控模式;统筹考虑新房和存量房市场运行规律,进一步提高限价限售政策的精准度和协调性;充分利用税收、金融等调控手段,提高投资投机型需求购房难度和持有成本,进一步压缩其获利空间。积极应对未来住房需求主体的结构变化,谨防调控政策误伤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群体;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以有效的经济结构调整引导房地产需求结构调整,加快完善供需匹配的分类城市住房调控体系。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课题组 李超)

(责任编辑:马常艳)

李超:谨防房地产调控政策误伤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群体

2020-12-22 07:1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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