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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黄金窗口期

2020年07月15日 11:2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无接触配送、共享员工……疫情期间,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 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发展15种新业态新模式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上述政策文件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采访。

  记者:此次文件出台基于哪些考虑?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实施数字经济战略,先后出台《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纲要》《“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紧紧把握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主动迎接拥抱互联网,推动将我国强大市场优势与互联网规模优势有机融合,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启动早、环境好,业态和模式创新活跃,对于激活消费、带动就业的潜力巨大。特别是在抗击疫情期间,我国数字经济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和韧性,众多领域成为数字新技术的“试验场”、新模式的“练兵场”、新业态的“培育场”。大量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支撑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业态新模式催生了大量“新职业”,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代驾员、职业主播等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就业选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住抗击疫情给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黄金窗口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支撑就业,我们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 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记者:当前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哪些制约因素?

  答:从发展阶段看,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阶段,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往往“新旧交织、破立并存”,在 5G、人工智能、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力需要不断发展的同时,传统治理思维和政策制度难以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矛盾更为凸显,主要表现在 4 个方面。

  一是存在业态治理“按行划片”的惯性思维,造成模式创新能力制约。突出表现为传统业态按区域、按行业管理政策难以适应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新业态新模式往往对传统业态的运行模式、流程等进行深层次变革,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会对监管政策提出新的要求。只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才能真正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二是存在数字化转型“单兵作战”的惯性思维,造成转型供给能力制约。突出表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处于“转型是找死,不转是等死”的发展困境。主要原因是企业数字化上下游协同不够,单靠自己摸索,投入高、周期长、收益慢,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产业链协同效应,导致“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

  三是存在就业保障“雇佣”的惯性思维,造成市场发展动力制约。突出表现为传统雇佣就业形态下的就业和社保制度难以适应灵活用工新就业形态。例如,灵活就业者养老、医保、工伤赔偿难以得到权益保障,劳务派遣人员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等制度亟待改革,共享用工的劳务派遣、工资支付等也需完善政策。

  四是存在生产资料“占有”的惯性思维,造成生产资料和要素制约。突出表现在传统产权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数字化引发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革。传统生产资料权属独有的思想根深蒂固,造成经济资源效率低和社会资源不足问题。迫切需要推进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促进生产资料数字化低成本复制,以获得不竭的发展动力,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从新型数字生产要素看,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的制度也需要完善。

  记者:针对打破以上4方面惯性思维,有哪些有关思路和举措?

  答:针对打破以上 4 方面惯性思维,加快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牢牢抓住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予的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政策,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给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发展空间,发挥好数字经济新引擎作用,激发新的消费市场、就业形态和投资需求,培育强大国内市场,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工作上,拟从积极发展线上公共服务和消费模式、推动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新个体经济等新型就业形态、培育共享经济新业态等 4 个方面协同发力。

  (一)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

  重点是建立与线上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创新服务模式供给。一是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探索将在线课程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题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等。二是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

  探索线上预约问诊和线上预约检验等新模式,构建患者主导的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互认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支持发展便捷化远程办公。支持远程办公满足日常性多方协同工作、异地协同办公需求,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四是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市智慧化改造,多方协同增强线上线下融合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

  (二)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

  重点是提升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和平台“赋能”水平,增强转型能力供给,促进企业抱团联动转型,降低转型门槛,提高转型效益。

  一是培育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开展产业互联网重大工程布局,支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跨行业的产业融通发展平台,发挥平台赋能作用带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二是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组织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降低转型成本。三是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发展产业服务化新生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四是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支持建设智能工厂,发展智慧农业。发展危险作业机器人,满足恶劣条件应用需求。促进产业加快无人技术应用,提高生产效率。

  (三)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

  重点是完善适应“灵活用工、共享用工”等新就业形态的保障制度,营造自我就业、灵活用工、“副业创新”、多点执业的政策氛围,激发内生动力供给。一是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我就业。引导鼓励自我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二是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辟新收入机会,激发多元创造。

  鼓励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三是强化灵活用工保障,探索多点执业。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搭建灵活用工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四)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

  重点是深化探索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物质生产资料数字化,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拓展生产资料供给。一是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支持发展生活服务共享信息平台,创新共享业态,发展生活消费新方式,培育线上高端品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二是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鼓励公有云资源、生产设备、验证环境、仿真平台共享。促进通过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三是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推动生产资料数字化和生产资料使用权共享,提高社会各类资产使用效率,畅通经济循环。四是激发数据共享开放新活力。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健全数据流通制度环境。(经济日报记者顾阳)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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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 11:2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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