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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剑指变相加价、规避限购等问题

2019年07月03日 13:14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日电 据海南省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消息,三亚市住建局日前发布通知称,三亚市住建局已成立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对在售项目楼盘和中介门店进行检查。

来源:三亚市住建局官网 

  通知指出,自“4·22”全省全域限购政策实施以来,三亚市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结合近期信访和投诉情况,仍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未批先售、规避限购政策及捆绑销售等问题,这些问题扰乱了三亚市房地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和调控政策的执行,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三亚市住建局表示,已成立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对在售项目楼盘和中介门店进行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请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配合工作。

  根据三亚市住建局公布的《三亚市2019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上述专项整治工作共包括十项重点工作内容:

  (一)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备案价格表及公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公示相关收费项目的。

  (二)采取“先登记支付房款、后补交社保或个税”方式销售的。

  (三)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经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四)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五)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六)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七)以“以租代售”方式销售商品住房的。

  (八)未在销售现场明显处悬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及房地产限购政策的。

  (九)委托销售的,未在销售现场明显处展示委托销售相关文书。

  (十)中介机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产中介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专项整治期间为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8月30日。各检查小组深入销售现场检查全市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和中介机构门店,按照检查内容要求,核实相关信息。

  三亚市住建局要求,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机关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意见;整治期间内,检查人员深入企业,检查结果应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应在调查文件上载明情况;对群众投诉举报多的房地产项目要重点检查,积极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要将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逐个作出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并通过报纸、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