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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追溯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19年03月28日 21:5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 冯其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8日表示,2016年以来,商务部和财政部支持山东、上海、宁夏、厦门四个地方大力开展示范探索,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关地方结合自身实际,从追溯平台建设、追溯标准体系、追溯管理评价机制、追溯体系与市场监管衔接等方面,积极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追溯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让流通商品的质量安全在阳光下运行。高峰表示,商务部将在前期示范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在制度、平台、监管等方面推进相关的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探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立法,完善追溯标准体系。二是推进平台建设,实现各部门各地区追溯体系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覆盖全国、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网络。三是创新技术手段,鼓励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追溯的智能化和准确性。四是加大追溯与监管的联动,使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体系建设成果成为市场监管的有力依据,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的良性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责任编辑: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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