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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大家谈】公共机构带头垃圾分类的示范意义

2018年11月30日 15:32   来源:南昌新闻网   

  “生活垃圾分类是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不仅倡导市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更为重要的是,强制要求公共机构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今年12月底,全市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应达100%,62个试点小区全面铺开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市城管委党委书记、主任杨保根介绍说。(11月27日南昌新闻网)

  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丝毫不能松懈,既要抓大: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增加植被的覆盖率等等;也要抓小:从老百姓身边的事抓起,减少有害垃圾的投放量,对有用的垃圾进行回收,其中垃圾分类尤为重要。

  南昌市作为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在垃圾分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在全市七百余所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以教育促动学生,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牵动社会等形式,推进南昌市垃圾分类和减量教育工作。又如:实行垃圾换成积分的做法,激励市民自觉的进行分类;并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了62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4个试点小区全面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

  然而,垃圾“一袋装”“一桶倒”是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要改变习惯,转变观念还需进行强有力的示范引导。公共机构具有公共属性,要他人分类,首先自己要先分类,带好头,做好示范,欲正人先正己,以自己的行动带动整个社会,使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新的风气。

  强制要求公共机构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没有丝毫的松动余地,必须实行,坚决执行,这既是一种责任所在,也是一种必须具备的境界。从公共机构做起,不仅是要带头去做,而且要监督指导,在带动的同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使垃圾分类功能更为完善,各项配套更为到位,从而整体提升垃圾分类的水平,让垃圾分类成为城市文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今年12月底,全市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应达100%。时间紧,任务重,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分清垃圾的性质,哪些可回收,哪些不可回收,做到一投就准,不打马虎眼,不应付了事,把垃圾分类工作做细,保证在年底前垃圾分类全面到位。

  公共机构既是垃圾分类的决策者,也是具体实施的执行者,垃圾分类从公共机构做起,带好头起好步,起到示范意义,产生仿效效应。(文/南溪)

(责任编辑:牛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