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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最长的路就是“套路” 深圳首宗“套路贷”案开审

2018年10月23日 10:0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借15万元却要丢300万元房子;借款50万元,结果600万元的房产被“消失”……不仅如此,骗子还理直气壮要和你打官司,这样的事情你能想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吗?近日,深圳首起“套路贷”案件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罗湖检方认为,该犯罪团伙内7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图为深圳罗湖区辖区醒目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据罗湖警方介绍,事实上,“套路贷”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让我们来扒一扒“套路贷”的那些“套路”。

  诱骗有房者借款套取高额保证金、手续费。2014年,该犯罪团伙成员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深圳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租用某商务中心作为办公场所,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要知道,骗子盯上你可不是偶然。据了解,该犯罪团队会找一些贷款信用差、房产已多处作抵押及急需现金的借款人,然后骗局就开始了……

  图为深圳罗湖区辖区醒目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放贷犯罪团伙会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同时带借款人去公证处,将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档权授权给了贷款方,以便为今后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据。

  然后编造各种理由不放贷,向法院起诉逼借款人还债。据悉,此团伙收取高额保证金后,以各种理由不给借款人放贷,接着又安排业务员冒充出资人打电话给借款人,以查询到借款人隐瞒负债为由认定借款人已经违约,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以向法院起诉、查封房产威胁借款人,向借款人勒索虚高过账金额的款项。

  图为深圳罗湖区辖区醒目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在多次勒索未果的情况下,便告知出资人称借款人有赖账行为。出资人为了能追讨回更多的债务,会伙同该团伙以实际未履约的借款合同、虚假证明等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获得向借款人过账金额的款项。案情显示,该犯罪团伙在2个月内共作案12单,他们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的金额,跟借款人实际拿到的借款,两者有着巨大的差距。

  看到这还有点懵?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其实,“套路贷”迷惑性大,很多受害者被骗时也一样晕头转向。举个例子就清楚多了。看一下借款15万元是如何被滚到了300万元的。

  图为深圳罗湖区辖区醒目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2017年7月,邓先生的堂姐找到了他,想通过他向“深圳市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贷款15万元,做资金周转。因堂姐的房子在邓先生的名下,且堂姐还说通过中介认识的人,邓先生遂答应了。之后,贷款公司业务员与之接洽,以邓先生名下的房产为抵押做贷款,并要求签订一份“空白合同”,并告诉他这是“行规”,邓先生没多想,就在合同上按上手印。之后,邓先生就陆陆续续收到了总计50万元的钱款。只借15万元,为何会打来这么多钱?业务员告诉他,只是随手帮公司“走个账”,提高下公司的信用。随后,35万元就被转回到对方账户。这还没完……

  对方又以对方又以要交保证金、利息等理由,让邓先生取现7.9万元交给业务员。这时,邓先生手头实际拿到的钱只剩7.1万元。等到还款日到后,对方以违约名义,向借款人索要50万元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还便向法院申请查封借款人房产。邓先生还不断地接到威胁电话,甚至被人堵在屋内要钱。因为没有相关证据,邓先生价值300万元的房子被查封。

  之后,邓先生来到深圳罗湖公安分局桂园派出所报案,没想到警方一查,被这家公司骗了的人在深圳有十几个,分布在福田、龙岗、罗湖等多个区。此案中,还有一位受害人龙女士,她借款50万元,结果600万元的房产被查封,甚至还有蛇口价值一千万元房产被查封的事情。

  很多人想问,这个骗局有很多漏洞啊,签“空白合同”、多打借款,这些诡异的贷款行为,受害者难道没有察觉?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宋再程表示,“套路贷”的手段方式与民间高利贷很相似,其“套路贷”迷惑性大、隐蔽性强。“等到借款人意识到被骗,作案人已经制造完成了对借款人不利的法律证据。”

  比如在“资金走账”环节,有些借款人以前接触过民间借贷,帮贷款公司“走账”,提高对方公司的信用和贷款额度,一定程度上成为“潜规则”。这就给了作案人制造证据的机会。而在签“空白合同”上,作案人善于抓住被害人心理,有些借款人法律风险意识淡薄,别人说空白合同是“行规”,他就信了;有的则是急于求成,为能尽快拿到贷款,被作案人循循善诱签下空白合同;有的则是债务缠身,无力偿还,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去借款、签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完全不顾及。

  总之,面对各种借贷,一定要多个心眼,保持警惕。警方提示: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中介、公司及其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等广告信息;签订借贷合同(协议)的时候必须认真逐一审视相关条款,谨防入套;如果遭遇“套路贷”,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作为深圳最早的建成区与中心城区,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罗湖区打响了全市打击“套路贷”犯罪第一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罗湖区打掉恶势力团伙5个。今年1至9月份,全区刑事案情同比下降19.8%,八类严重暴力警情、“两抢”警情分别同比下降11.8%、56.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杨阳腾 )

(责任编辑: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