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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采暖季限产两个月 山西焦化料减少10亿元收入

2018年09月14日 07:21   来源:证券日报   见习记者 吴晓璐

  昨日晚间,山西焦化发布公告称,收到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汾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要求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到2018年“秋冬防”期开始为止(即2018年9月初至11月中旬,以下简称“非采暖季”),焦化企业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

  收到通知后,公司组织生产、经营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具体的非采暖季限产措施。非采暖季期间焦化厂、化产品回收厂、甲醇厂降低负荷运行,苯精制厂正常生产,焦油加工厂、炭黑厂短期停车维护保养。

  公司称,采取上述临时性的限产措施后,公司焦炭和其它化工产品产量将会减少,与高负荷相比,预计影响焦炭产量15万吨/月左右、其它化工产品产量5.48万吨/月左右,按照目前焦炭和其它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测算,非采暖季限产预计影响销售收入10亿元左右,实际影响以最终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公司预计,临汾地区焦化企业限产后,焦炭供应减少,预计焦炭价格呈上涨趋势,公司将按照焦炭市场价格走势及时调价;同时,公司将根据“差异化生产”的实际情况加大力度做好生产管控,优化工艺流程,压缩生产成本,以减少限产对公司的影响。

  今年7月下旬以来,焦炭期货价格大幅上涨,截至8月17日,焦炭期货主力合约最高至2794元/吨,区间涨幅接近40%。随后焦炭期货价格回落,截至9月13日,期价回落逾10%。

  “最近焦化厂的限产并不是特别严格”,一位煤炭行业分析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山西焦化的限产结果还需要看公司的执行力度。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山西焦化历史公告显示,去年9月底,公司曾发布实施秋冬季限产措施的公告,要求自2017年10月份至次年3月份,严格执行出焦时间延长到48小时的要求,公司预计影响2017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14亿元左右,影响2018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14亿元左右。

  去年12月6日,山西焦化发布公告称,根据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对公司焦化生产实施差异化管理的回复,公司调整秋冬季限产措施,将“出焦时间延长到48小时”调整为“出焦时间延长到30小时”,同时公司预计,2018年第一季度预计减少收入5.1亿元。

  据山西焦化一季报显示,今年1月份至3月份,公司累计销售焦炭72.95万吨,比上年同期的58.99万吨增加了13.96万吨,焦炭平均销售价格为1659.83 元/吨,比上年同期的1396.25元/吨上升了263.58 元/吨,增幅为18.88%。若依据焦炭平均售价计算,今年一季度,山西焦化焦炭销售收入增加3.87亿元,同比增长47.01%,而非之前预计的减少5.1亿元。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