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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金融犯罪 最高检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

2018年07月12日 14:03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12电 (记者 尹深)最高检12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依法惩防金融犯罪主题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在会上表示,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就是要通过案例加强对办案的指导,回应群众关切,向社会释放出依法严惩金融犯罪的态度和决心,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能力水平。

  据介绍,最高检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3件案例。“这几个案例都是近年检察机关依法成功办理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金融犯罪案例。”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说。

  童建明还介绍,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相对以往发布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在体例上和制发思路上都作了较大的创新调整。这次公布的指导性案例,通过在体例内容上增加“指控与证明犯罪”,再现检察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组织、运用证据指控与证明犯罪的过程,还原诉讼过程中控辩争议的焦点和法庭审理的冲突,揭示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既体现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检察”特色,又能较好发挥案例本身的指导意义和普法意义。

  据统计,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就金融犯罪(含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5种罪名和第五节“金融诈骗犯罪”8种罪名)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0570件49553人。其中,2017年提起公诉21842件35301人,同比分别下降7.89%和3.01%。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介绍,近年来,新型金融案件不断增多,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加大,呈现出犯罪手法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增强等发案特点。万春说,以这次发布案例涉及的犯罪为例,证券类犯罪发展为综合运用资金、持股、持仓、信息、价格、速度等各种交易优势,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隐蔽性不断增强。非法集资类案件,多假借投资理财名义,利用互联网集资,集资模式、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涉案公司从层级简单的“作坊式”组织向现代化企业模式转变,具有金融专业背景的涉案人员明显增多。

  万春表示,检察机关将采取多重措施,从严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一要加大对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二要把案件查办和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引发次生风险。三要推进金融监管,强化犯罪预防。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