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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查“代表打伤人” 已许可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11月16日 20:59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1月16日早晨报道《陕西一人大代表打伤人警方呈请刑拘,一个月后区人大仍在研究》,当天下午,西安市临潼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发来情况说明称,临潼区人大常委党组就报道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补足相关资料,区人大已许可公安机关对人大代表张华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相关法律程序已启动。

  此前据澎湃新闻报道,陕西西安临潼区栎阳街办观高村监委秦见康被村委会主任、临潼区人大代表张华故意殴打,经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一级。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区分局栎阳派出所负责人称,该案已转为刑事案件,自10月9日向区人大常委会申请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11月15日,临潼区人大办公室一王姓副主任向澎湃新闻证实,临潼区分局确向临潼区人大常委会呈请许可对张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但目前派出所提交的材料不全,所以暂不能批复。

  16日下午,临潼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发来关于此事的情况说明称,10月9日,临潼区人大接公安机关《关于呈请区人大许可区人大代表张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后,区人大常委会代联工委、区人大法制委先后就是否存在打击报复代表、办案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案罪名是否与代表职责相冲突等问题进行调查和审查,后区人大常委会又召开了主任会议,经讨论研究,认为公安机关所呈请报告所附资料不够详实需进一步补充,而暂未列入常委会议题。

  该说明称,报道刊发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立即就报道中所涉及内容进行了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补足相关资料,区人大相关会议已许可公安机关对人大代表张华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相关法律程序已经启动。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