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马某、丁某二人为“同鑫微贷”公司老板,该团伙设立审核、财务、催收等工作部门,不同部门之间严密分工、各司其职对“入网”的受害人反复敲诈勒索。
审核部有王某、徐某平、姚某峰等10名团伙成员,财务部有余某、左某雄等12名成员,催收部有高某、苏某等5名成员。
该团伙先由审核部在网上利用“甩单群”等中介微信群寻找作案目标,按照公司制定的审核标准与审核流程, 该团伙挑选有一定房、车等固定资产的“优质客户”(借款人)为作案目标。
通过审核后,审核部将自己筛选的优质客户推送至财务部,由财务部的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客户的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并放贷。
据介绍,团伙成员之间扮演不同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放款人,骗取受害人信任后,精心布局,虚高债务后以借条为要挟,不断向受害人推荐向下一手财务继续签订同样虚高一倍且高额度、高利息、短周期的借条,用于偿还上一个高息借款,使受害人进入提前设置好的周而复始的“套路贷”圈套,直至受害人的钱财被榨取一空后,又以房、车为抵押,通过民事追偿的方式迫使受害人偿还贷款,赚取年息高达1000%的巨额收益。
当受害人被压榨一空无力还款时,将这些“死账”交给公司催收部,催收部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给受害人及其亲属朋友进行轰炸、辱骂、编辑发送黄色图片,给受害人施加精神压迫,迫使受害人只得以房、车等抵债。
收网:抓捕27名嫌疑人,查证1000多人受害
随后,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带领民警再次抵达安徽省青阳县,对该犯罪团伙抓捕工作先期观察布控。
(责任编辑: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