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市场 > 食品 > 食品行业动态 > 正文
中经搜索

男子制售“毒卤肉”被捕 多加工业盐让肉卖相好

2014年08月21日 11:44   来源:西安晚报    高雅

  为了使卤肉色泽鲜艳卖相好,竟然在制作卤肉中大肆添加对人体有害的工业盐——亚硝酸纳。摊贩李某被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批准逮捕。

  今年43岁的李某是陕西省大荔县人,在西安北郊租用一平房制作售卖卤肉生意。7月13日,有群众向公安机关反映李某在租用平房内生产、销售“毒卤肉”。公安民警迅速出警调查,在李某租用的平房制作卤肉生产间内发现一包亚硝酸纳。在民警审查过程中,李某对自己在制作的卤肉内胡乱添加亚硝酸纳一事供认不讳。

  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在李某制作的卤肉中每千克食物内含有“亚硝酸纳”182毫克,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每千克食物内少于等于30毫克标准。近日,李某被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批准逮捕。(通讯员毛志伟 记者高雅)

(责任编辑:佟明彪)

鍒嗕韩鍒帮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