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远警方昨天发布,本报一年多前报道的清新太平男童“陈某福被拐案”,现在终于有了判决结果。11月10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清远“陈某福被拐案”,在清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欧某生、李某娣、陈某其,分别以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和两年。
法院查明,2016年5月27日9时许。李某娣在欧某生的指使下,伙同陈某其驾驶一辆摩托车,到被害小孩陈某福位于清新区太平镇马岳村委会大坪村1号的家中,见陈某福在家无大人看管,遂以诱骗的方式拐走了陈某福,并带至清新区太和镇商业街右二街南七巷8座的出租屋内抚养。
(责任编辑:梁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