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2024-12-06 05:2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北京12月5日讯(记者李万祥)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系列举措,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制度机制建设对于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意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对检察工作各方面制度机制的优化、健全、完善作出明确规定,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为了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见明确健全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依法从严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推动健全金融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惩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今年以来,最高检部署加强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检察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重点办理借款合同纠纷等金融案件,协同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以金融安全促民生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介绍,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犯罪1.8万人,其中证券犯罪200余人,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办理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6万件,占裁判监督案件近六成,其中借款合同纠纷1.2万件,提出监督意见3800余件。

  聚焦食药、住房、环境、安全等民生热点,最高检出台具体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万余人,起诉与电诈“洗钱”密切相关的帮信罪6.5万余人;办理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82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740余件。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符仲明)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 正文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2024年12月06日 05:2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北京12月5日讯(记者李万祥)最高人民检察院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系列举措,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制度机制建设对于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意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对检察工作各方面制度机制的优化、健全、完善作出明确规定,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为了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见明确健全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依法从严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推动健全金融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惩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今年以来,最高检部署加强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检察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重点办理借款合同纠纷等金融案件,协同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以金融安全促民生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介绍,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犯罪1.8万人,其中证券犯罪200余人,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办理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6万件,占裁判监督案件近六成,其中借款合同纠纷1.2万件,提出监督意见3800余件。

  聚焦食药、住房、环境、安全等民生热点,最高检出台具体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万余人,起诉与电诈“洗钱”密切相关的帮信罪6.5万余人;办理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82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740余件。

(责任编辑:符仲明)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
  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
  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
  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
  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