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税汇算开始 个税改革持续惠及民生

2024-03-13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公告,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据了解,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种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不方便通过线上方式办理,也可以到线下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在税收减免方面,2023年度个税汇算也颇具亮点。在2022年新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项目之后,2023年1月1日起,又大幅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原来的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这对“上有老下有小”的群体来说,无疑是利好。

  提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会带来哪些影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居民税后可支配收入水平随之提高,从而可以增加福利、改善民生、带动消费,助力经济恢复、市场信心提振。数据直观体现了减税带来的变化。2023年度的税费“账本”显示,在去年实施了提高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后,减税规模高达391.8亿元,减轻了百姓在民生支出方面的负担。

  个人所得税是和广大居民关系最密切的税种。近年来,个税改革一系列措施传递出明确信号,也就是个税改革逐步推进、深化,持续惠及百姓民生。2019年开始实施的个税改革,初步构建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模式,这在税制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自2019年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至今,已开展过4次汇算,始终保持平稳有序。

  个税改革红利的发挥离不开纳税人的依法规范办税。记者了解到,从4次汇算情况看,大多数纳税人能够如实填报收入和扣除信息,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税务部门在核查中也发现,小部分纳税人通过虚假、错误填报收入或扣除,以达到多退税款或少缴税款的目的。对于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可依法通过手机个税APP、网站等电子渠道及其他方式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同时在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如果纳税人属于“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经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个税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体现着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专家表示,未来随着个人所得税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更加完善,改革发展成果有望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中低收入群体,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经济日报记者 苏瑞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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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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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汇算开始 个税改革持续惠及民生

2024年03月13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本报记者 苏瑞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公告,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据了解,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种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不方便通过线上方式办理,也可以到线下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在税收减免方面,2023年度个税汇算也颇具亮点。在2022年新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项目之后,2023年1月1日起,又大幅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原来的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这对“上有老下有小”的群体来说,无疑是利好。

  提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会带来哪些影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居民税后可支配收入水平随之提高,从而可以增加福利、改善民生、带动消费,助力经济恢复、市场信心提振。数据直观体现了减税带来的变化。2023年度的税费“账本”显示,在去年实施了提高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后,减税规模高达391.8亿元,减轻了百姓在民生支出方面的负担。

  个人所得税是和广大居民关系最密切的税种。近年来,个税改革一系列措施传递出明确信号,也就是个税改革逐步推进、深化,持续惠及百姓民生。2019年开始实施的个税改革,初步构建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模式,这在税制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自2019年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至今,已开展过4次汇算,始终保持平稳有序。

  个税改革红利的发挥离不开纳税人的依法规范办税。记者了解到,从4次汇算情况看,大多数纳税人能够如实填报收入和扣除信息,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税务部门在核查中也发现,小部分纳税人通过虚假、错误填报收入或扣除,以达到多退税款或少缴税款的目的。对于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可依法通过手机个税APP、网站等电子渠道及其他方式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同时在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如果纳税人属于“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经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个税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体现着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专家表示,未来随着个人所得税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更加完善,改革发展成果有望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中低收入群体,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经济日报记者 苏瑞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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