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6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再次紧急预拨福建、江西、湖南、广西等4省(区)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入汛以来,财政部、应急部已预拨地方防汛抗旱救灾资金5.6亿元。
财政部要求地方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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