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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成果发布

2021年05月31日 22:2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 李万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31日举行吹风会,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介绍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成果有关情况。据悉,过去五年,行动计划得到全面实施,主要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几十项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正在制定中,将在不久发布实施。

  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中国政府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履行国际人权义务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是中国自2009年以来制定实施的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是首个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的行动计划。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李晓军介绍,行动计划的实施使得中国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利保障充分落实,人权知识普及和人权教育深入人心,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走深走实。

  其中,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人民法院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实现庭审实质化,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5479名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还建立健全权利救济机制和司法救助制度,提高国家赔偿标准,每日赔偿金额从1995年17.16元上升到2021年的373.1元。2016年至2020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7152件。

  “第三期行动计划对中国人权事业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是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的调研结果。他认为,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中国政府不断深化改革,落实“十三五”规划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各项要求,采取一系列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比如,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严格规范特殊工时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等等。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认为,总体来看,中国政府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在财产权利保障方面,中国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完善了对农村集体和公民个人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障。

  “在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我们积累了新的经验,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法治保障、社会参与、多方监督。”李晓军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牵头成立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了统筹协调作用,中央层面40多个部门、群团组织各负其责,使得实施和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媒体、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社会组织和企业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行动计划的实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吹风会上,李晓军还透露,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对实施情况进行了多次阶段性调研、检查和评估,不断强化落实工作。“去年,我们还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执行情况开展评估,不久将由其公布详细的评估报告。”

(责任编辑: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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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31 22:2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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