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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施工破坏文物,盗墓致文物受损,如何监督?最高检公布10起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02日 14:2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企业违法施工破坏文物,文物被违法改建或占用,文物被盗掘受损,产权人擅自修缮或无力修缮致文物受损等情形,今后将成为检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

  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依法加强文物保护提供指引。据悉,最高检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部署推进。

  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所涉文物类型包括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传统建筑、传统村落等,涉及明长城、莫高窟、安平桥、薛福成墓及坟堂屋、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赣南客家围屋、德邻公寓等。

  盗掘古墓葬严重危害文物安全。在典型案例谢某某等9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违法行为人盗掘古墓葬致使墓葬受到严重破坏,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委托文物考古研究机构出具勘察报告,准确确定其修复责任和费用,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保证被破坏文物得以有效、专业的修复,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应用提供了有益样本。

  从典型案例中的被监督对象来看,既有破坏文物的单位或个人等,也有地方政府、文物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

  在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镇羌堡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未依法对长城遗址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导致文物受损,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地方政府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促进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利用协调发展。

  据了解,文物保护需要与环境、资源、安全等相关领域系统治理。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优势,以召开圆桌会议等形式,推动多部门共同履职,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促进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甘肃省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作为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针对该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案件办理,注重办案实效,推动法律完善,加强案例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检察院诉谢某某等9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镇羌堡行政公益诉讼案、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敦煌莫高窟行政公益诉讼案、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安平桥文物和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督促保护薛福成墓及坟堂屋行政公益诉讼案、山西省左权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西省龙南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客家围屋行政公益诉讼案、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督促保护优秀历史建筑德邻公寓行政公益诉讼案、浙江嵊州市检察院督促保护中共浙江省工作委员会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崔家坝镇鸦鹊水村滚龙坝组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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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 14:2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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