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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锦河决定逮捕

2020年10月13日 09:2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锦河(副厅级)涉嫌受贿、非法持有弹药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对王锦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何欣)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锦河决定逮捕

2020-10-13 09:2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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