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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郑建林决定逮捕

2019年11月07日 15:05   来源:高检网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副巡视员郑建林(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建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郑建林简历

  郑建林,男, 1968年1月出生,汉族,广西桂平人, 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2005年9月至2008年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局长;

  2008年1月至2011年5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局长、安哥拉公司总经理;

  2011年5月至2013年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安哥拉公司总经理;

  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年10月至12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副巡视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单晓冰)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郑建林决定逮捕

2019-11-07 15:05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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