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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

2019年07月13日 09:22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网讯 记者 颜爱勇 7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扩大)进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交流。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厅级干部、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要求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保证学习时间集中、精神集中、精力集中、封闭式学习集中。

  党组中心组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6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交替进行。

  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围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司法理念、担当作为、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等认真找差距、查不足,提出了整改方向,确立了工作目标。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对于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只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才能做出检察精品、抓出检察亮点。他表示,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静下心来将党的重要理论学懂、弄通、做实;要强化服务意识,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做事,带着对服务基层意识做事,带着为干警平难事、解难题的心愿做事;要负有担当精神,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在应对急难险重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加强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发挥“指挥棒”应有作用,引导检察干警增强服务发展检察事业意识。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表示,要坚决克服精读原著系统性不够,悟原理不够深刻,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不彻底的问题,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规范动作。要充分认识到党外干部也是党的干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绝不能降低标准。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还必须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与业务开展深度融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必须时刻牢记,讲政治、顾大局永远在路上,改进作风永远在路上,提高办案质量永远在路上。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云晓表示,要提高站位抓学习,增强理论基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心、走实;要强化宗旨意识,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努力在司法办案、检务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多办实事、多解难事;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在自觉践行上走在前列、做到实处,强化自身建设和分管队伍建设,切实在正风气、求精细、强效率、促落实上取得实效。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健指出,要深入理解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提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刻用意。他还从党史角度出发,分析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并一以贯之体现到党的全部奋斗之中,化解了不同时期突出矛盾,解决了不同时期主要问题。李健结合自身沉入基层开展巡视工作时的所感所悟、身边的鲜活事例和分管工作实际,提出要增强服务干警意识,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好事,努力客观地办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作厚表示,党员干部要在主题教育中通过理论学习唤醒初心、寻找初心、强化初心,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张作厚结合分管刑事检察和“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提出做好当前工作要有理念性、系统性思考,要吃透上情,用高检院提出的先进理念指导我们的工作,走专业化道路。要摸清下情,发现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检察院厅级干部张秀峰、杨树林、马迎春、宝音德力格尔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调研、学习情况交流了心得体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广泛开门纳谏,通过走访、调研和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到业务、队伍、保障等方面46条具体意见,形成检视问题清单。集中学习过程中,院领导和各部门针对检视问题清单逐条认领,聚焦重点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

  大家一致认为,此次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了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达到了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目的。

(责任编辑:苗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