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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董事长刘绍勇:国企负责人考核不应“10+(-1)=-1”

2019年03月09日 11:1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全国政协委员、东航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绍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于鹤章/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记者 马常艳 专栏)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东航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绍勇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经济界别小组会议上指出,对国有企业责任人考核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结果是“十加负一等于负一”,这从某种意义上是算术题没做好。他建议,对国企负责人实行容错机制。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国资国企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刘绍勇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是一改就灵,但是改肯定比不改好,早改比晚改好,改肯定是要灵光一些,不改肯定会差一些。

  提到东航的物流混改为什么能够成功,刘绍勇认为,很重要的一点是领导不怕,敢想。他说:“前怕狼、后怕虎事情肯定做不成。年轻的同志要进步不敢干,老同志怕弄不好一世英明都没有了,大家都各有各的想法。”

  他指出,有时候有些错误也在所难免。大家为什么不敢干?刘绍勇认为,跟考核有关,对国有企业责任人考核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投资了一百个企业,有一个企业没做好,那应该说还是非常成功的。十个事有一个事没做好,十加负一实际上等于正九,而我们的考核机制是“十加负一等于负一”,全面否定,这某种意义上讲是算术题没做好。”

  更多报道请见2019全国两会专题  

(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