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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飞地经济”壮大产业链

2019年02月28日 12:27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 张允强

  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为搞活县域经济找到有力抓手——

  辽宁:“飞地经济”壮大产业链 

  辽宁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支持市县和区域之间联合共建“飞地经济”园区,鼓励省外产业向辽宁梯度转移,着重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数字经济等新动能项目,实现经济协调发展

  在辽宁西部朝阳市喀左县经济开发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飞地经济”园区,记者感受到了上下齐抓“飞地经济”的浓厚氛围。经济开发区专门规划出4平方公里“飞地经济”产业园,主导产业分别定位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纸塑包装业。同时,喀左还在经济开发区成立审批局、财政局,设立国土资源、安监、环保部门,实行封闭管理。同时实行“项目管家”制度,对“飞地”入园项目,开发区和乡镇从项目签约落地到建成投产,全流程提供“保姆式”服务。

  “飞地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合作模式,是指打破区域限制,在园区内划定区域,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将那些因功能区位不同、资源环境制约、规划或产业配套限制等原因不适合在本区域(即“飞出地”)实施的项目,转到承接区域(即“飞入地”)落户建设。

  邻近喀左县的朝阳县在柳城经济开发区划出3.6平方公里土地,作为飞地项目的承接地。全县各乡镇“飞地经济”项目统一、合理分布飞地产业园,使各乡镇与飞地园区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2个“飞地经济”项目,包括投资2亿元的华锆新材料、投资1亿元的鑫巨龙数控机床、大地保险朝阳分公司、朝阳微尔培训中心等10个项目。

  据了解,去年朝阳市利用辖区内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各乡镇针对京津冀招商引资项目,目前112个乡镇已有“飞地”项目157个,这些项目投产后将帮助全市乡镇财政收入平均提高37.4%。

  朝阳市发改委主任曹志刚说,“飞地经济”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带动基层脱贫,各经济开发区也能扩大就业,实现产业聚集。

  朝阳市是辽宁省“飞地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眼下,辽宁省正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支持市县和区域之间联合共建“飞地经济”园区,同时以“飞地经济”模式鼓励外省产业向辽宁梯度转移,从而为吸引投资和搞活县域经济找到有力抓手。

  2018年12月29日,《辽宁省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出台,明确“飞地经济”发展方向、原则、合作机制和鼓励政策,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财政收入让利机制及统计指标共享机制。在汇总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实施意见》出台资金、土地、人才、服务等鼓励政策13项。

  据了解,辽宁省一些乡镇受土地、环境等要素资源制约难以发展工业,但另一些园区却面临利用率不高的窘境。出台适当政策吸引各乡镇招商项目集中到开发区落户,有利于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同时调动各乡镇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形成大招商格局。

  目前,辽宁各地已经展开探索,先后出台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其中,沈阳市设立2亿元的“飞地经济”以奖代补资金,对推进“飞地经济”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奖励。营口市探索“飞地经济”园区“产业+基金”模式,支持合作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投融资公司。

  到目前为止,辽宁省各市在所属开发区内共设立72个“飞地经济”园区,面积约608平方公里。通过提供承接平台,推进项目向“飞地经济”园区集中,使其成为各市招商引资的创新区、乡镇经济的拉动区。

  与此同时,辽宁省各市坚持新理念引领,高质量起步,优先考虑园区产业规划,着重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数字经济等新动能培育项目。其中,本溪市将“飞地经济”园区打造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创新区,积极推动钢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快速发展。营口市每个园区确定1个至3个主导产业,形成了以镁质材料、汽保、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食品饮品为主各具特色的“飞地经济”园区产业体系。

  辽宁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发展“飞地经济”成效显著,现已落地“飞地经济”项目509个,总投资约700亿元。(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记者 张允强)

  延伸

  辽宁承接省外产业梯度转移

  辽宁省鼓励项目落户“飞地经济”园区,并积极承接省外产业转移。各市积极利用区域对口合作便利条件,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围绕延伸产业链引项目、抓招商。

  辽宁打破区域界限联合共建“飞地经济”园区,通过建立分享机制,落户“飞地经济”园区项目形成的税收等,原则上按5∶5比例由项目飞出地与飞入地分享,对于跨省“飞地经济”合作的重大项目,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分享比例。此外,省政府相关部门在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方面,还对“飞地经济”给予具体政策支持。

  目前,辽宁省各地的“飞地经济”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呈现出“落地项目红火建设、签约项目加速办理、洽谈项目积极运作”的良好态势。随着“飞地经济”不断推进,各地在发展“飞地经济”方面的视野也越发开阔。沈阳市充分利用与北京市对口合作的机遇,聚焦北京产业外溢和转移,做好京沈合作招商引资产业园区项目承接。大连市依托对口帮扶朝阳市的优势,与朝阳市研究推动“飞地经济”合作事宜。锦州市采取产业园区直接对接方式引进项目,滨海新区管委会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产业承接、共建园区、创新创业、人才交流等方面达成了长期战略合作共识。盘山县以盘锦市与无锡市对口合作共建为契机,引入新能源电池及石墨薄膜生产等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法库县将与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及国内优势产业区域主动对接,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布局,推进“飞地经济”开花结果。

  下一步,沈阳市将加强与省内各市合作,完善产业链条,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集群转移和产业园区整体转移;与境外合作共建“飞地经济”园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辽宁省明确提出,支持省内各地与省外合作共建“飞地经济”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和培育优质总部企业落户;支持省内各地与境外合作共建“飞地经济”园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5亿元“飞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经考核认定“飞地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市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