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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手了!严禁领导干部用茅台酒谋私利

2019年01月17日 13:44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7日电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17日发布《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规定》明确提出,领导干部严禁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他特定关系人获取茅台酒经营资格、增加茅台酒销售指标、倒卖茅台酒提供便利;违规审批茅台酒经营权;违规收送茅台酒。此外,严禁其他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行为。

  规定所指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是指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投资入股或参与经营(从事)茅台酒专卖店、特约经销、总经销,以及倒卖茅台酒等营利性活动。规定所指提供便利,是指领导干部通过打招呼、批条子、开公函、协调引荐等方式,为他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将遵守本规定情况,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作出专门说明。

  规定明确,对有意违反、规避本规定或者不按规定整改的领导干部,按照贵州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纪律处分专项规定,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规定明确,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领导干部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凡过问必登记、凡打招呼必登记、领导干部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必登记。凡发现应登记未登记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规定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领导人员,以及国有企业及其内设机构和分公司、子公司的领导人员。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