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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变化让科技奖评选更精彩

2019年01月08日 14:0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于2017年获批,2018年是该方案进入正式实施阶段的第一年,与往年相比,本届科技奖励工作有哪些变化呢?

  据悉,2018年度的科技奖励评选,在延续已有做法基础上,已经推进落实了提名制、定标定额评审等改革措施,具体来说有四大变化。

  首先是全面实行了提名制。国家科学技术奖五大奖种全面放开专家学者提名,同时取消了单位提名的名额限制,对提名者资格条件、提名程序、责任监督以及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进行了规定。改革后,提名数量大幅增加,增幅达38.9%。增幅最大的是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较2017年增加310项,增幅63.7%。其次是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分别增加30.1%和17.1%。参与提名的专家学者367人,专家提名数占提名总数的8.7%,专家提名在三大奖通用项目中的比例,自然科学奖仍为最高,占25.4%,技术发明奖10.1%,科技进步奖4.5%,专家学者和学术共同体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试行了一、二等奖独立投票机制。为引导科技人员找准定位,营造谦逊朴实的良好风尚,遏制浮夸和包装拼凑等不良风气,提名一等奖的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评为二等奖,提名二等奖的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升为一等奖。受该政策影响,本届提名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的数量大幅下降。以通用项目为例,2017年提名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有437项,占提名总数的48.2%,2018年仅有70项,占5.3%。

  完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换届,公平公正评审。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完成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换届工作。第五届奖励委员会由过去的20人增至25人,主要增加了专家委员人数,进一步增强奖励委员会的学术性。其中专家委员不考虑院校企业等机构的现任正职,保证委员有精力和时间参与奖励工作。评审机制也在进一步探索完善,国家科技奖统筹设计,合理发挥网评、初评、评审委员会和奖励委员会等各环节作用,每一轮评审均有项目被淘汰。网络评审实行全盲管理,按长短名单,计算机随机遴选评审专家,随机分派工作人员。初评会议一天完成答辩,现场出结果,避免人为干预。关键环节和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对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应用情况和经济效益进行随机抽查审核。邀请公众旁听初审会评审现场,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对所有通过初评的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围绕其技术创新的先进性、代表性,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获奖的重大问题,征求了62个相关部门协会和学会的书面意见,供评审委员会参考。

  完成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换届,加大监督惩戒力度。新一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立后,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也进行了换届。新一届监督委员会增加了部门委员的比例,主任委员由奖励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徐延豪委员兼任,副主任委员由驻科技部纪检监察组派员担任,委员由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基金委、中央军委科技委等6部门有关同志和2名专家组成。在今年的评审工作中,强化了奖励全程监督。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在网评、初评、评审等关键环节派员实地监督指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受理和初评阶段,两次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项目异议和信访举报全部按规定程序调查和处理,异议处理材料录入评审系统,初评和评审委员会对每个异议项目逐项评议。强化评审工作纪律,要求评审专家评审前签署诚信评审承诺书,工作人员参与评审活动前签署保密承诺书。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佘惠敏)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