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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上网来·经济大讲堂】避免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对立倾向

2018年12月18日 10:3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要注意避免错误的认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动乡村振兴,要避免把推动乡村振兴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对立起来的倾向,即要么仅仅注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而忽视吸引农民工等群体回乡下乡创业,要么仅仅注重创业园建设而忽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服务。

  李国祥认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两者其实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如何把城乡对立统一的关系处理好,这需要战略智慧。要促进城镇化、乡村振兴相互促进、双轮驱动、相得益彰,让两者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是随着我国的现代化,农村就必然要消亡呢?是不是中国现代化就必然要走城镇化呢?”李国祥说,应该把农业农村现代化置于与工业化、城镇化同等的地位。只有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才会是全面的。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李国祥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包括物力、财力、智力支撑在内的多种推动力量。国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置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李国祥也指出,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工商资本到农村去投资是鼓励的,但也需要引导,投机炒作是一定要避免的。

(责任编辑: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