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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聂作坤决定逮捕

2018年12月11日 09:2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1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烟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聂作坤(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聂作坤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