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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上网来·经济大讲堂】不能用房地产开发手段搞乡村振兴

2018年12月11日 07:1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如何正确理解乡村振兴?有哪些认识误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乡村振兴已产生了一些误区,主要包括:大建形象工程搞乡村振兴,照搬城市模式搞乡村振兴,破坏自然生态搞乡村振兴,不主要依靠当地农民搞乡村振兴,用房地产开发手段搞乡村振兴,千遍一律同一模式搞乡村振兴,贪大求洋搞乡村振兴,拔苗助长搞乡村振兴。

  李佐军表示,乡村振兴是多方面的需要。一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农业、农民和农村;二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生态环境的本底大部分在农村;三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健康养生的主要产业和环境在农村;四是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需要,乡村振兴了,城乡统筹发展就实现了;五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需要,满足人民“吃穿住行用、学乐康安美”需求的主要潜力在乡村。

  李佐军表示,推进乡村振兴刻不容缓:解决农民种粮积极性问题要求乡村振兴;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要求乡村振兴;解决城乡差距问题要求乡村振兴;解决农村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要求乡村振兴;解决农村道德问题、黑恶问题要求乡村振兴;解决农村基层政权涣散问题要求乡村振兴。

  从历史角度看,乡村振兴是指乡村从传统转向现代、落后转向发达、封闭转向开放的过程。从政策角度看,乡村振兴是指政府推进乡村现代化的所有手段之和。

  李佐军认为,乡村振兴的本质是乡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农村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农民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有利于实现产业融合化,有利于实现环境生态化,有利于实现文化现代化,有利于实现治理现代化。(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马常艳)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