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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停复牌制度发布实施 “任性停牌”将成为历史

2018年11月07日 14:4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7日讯(记者周琳)11月5日,停牌16个月之久的万达电影终于复牌,不少投资者除了经历长时间无交易的煎熬之外,还承受了股价大跌的损失。Wind资讯统计,截至11月6日,两市共有66家上市公司处于停牌状态。其中停牌交易天数超过100天的有20只,成为停牌“钉子户”,更有4家公司已连续停牌超过一年之久,*ST新亿停牌超过3年,沙钢股份、深深房A停牌超过2年,随意和长期停复牌已成为危及投资者交易的顽疾之一。

  11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停复牌制度”的文件进一步落实“优化交易监管”精神,明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对停复牌申请、停牌期限、信息披露、配套机制等均做出详细规范。这意味着,未来A股那些随意、长期任性停牌的“钉子户”公司将成为历史。

  明确四方面内容和三大原则

  新的停复牌制度共有4方面主要内容:一是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二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三是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

  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在落实新的停复牌制度时,《指导意见》还明确停复牌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配套规则。例如,今后停复牌必须遵循审慎停牌原则、分阶段披露原则及严格保密原则。又如,停牌的信息披露有三方面要求,即一是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提出股票停牌申请的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类型、交易标的名称、交易对手方、中介机构情况、停牌期限、预计复牌时间等信息。二是严格履行强制停复牌的信息披露义务。三是强化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的分阶段披露要求。

  此外,新规还要求证券交易所等一线监管部门做好停复牌制度的配套工作,包括完善停复牌自律规则等配套制度,严格追究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有望带给市场诸多利好

  交银施罗德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马韬认为,目前国内市场中纯粹以稳定股价为目的、无真实重大事项且持续时间过长的停牌一直是国内外机构投资者诟病较多的现象。尽管证券法规和沪深交易所规则均给予上市公司主动停牌的权利,但本意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持信息披露公开公正并约束上市公司相关行为,并不包括在市场波动时对股价的主动干预。近年来,随着市场波动增加,大面积、无理由、长时间的股票停牌已严重损害整体市场的流动性,给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组合稳定以及基金会计结算带来了巨大风险,对于A股被海外主要指数基金扩容形成了阻碍;而且在上市公司没有履行前期停牌所列行为时,缺少制度性的问责机制,执行标准松紧全由交易所窗口指导实现。

  马韬认为,新的停复牌制度出台和实施参考了国际惯例,要求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对市场流动性构成潜在威胁的停牌行为予以不纳入指数的惩戒,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股票停牌,有望将A股的停牌比例和时长压降至国际可比水平。

  北京格雷资产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张可兴认为,新停复牌制度有几方面好处:一是有望增加股票市场的流动性。例如,在2015年A股大幅回调期间,停牌股票数量一度超过1000家,严重影响市场流动性,加上部分投资者卖掉很多质量不出错的股票,造成错杀,给市场正常交易带来很大影响。二是原来的停、复牌比较简单和随意,部分股票停牌时间过长。在此情况下,很多中小投资者不了解情况,上市公司也没有及时披露信息,造成很大信息不对称,一旦复牌之后可能出现股价暴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若信息披露及时,停牌期间有阶段性停复牌制度实施,会给投资者更多知情权,想办法避免承受巨幅亏损。三是新规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停牌的操作。从美股和港股的经验看,真正长期停牌的股票比较少,即使一家上市公司出现重大资产变更或者并购重组事件,也会大部分时间都处在交易中。在此过程中,如果对上市公司如果加强监管,增加停牌制度的规范,对投资者是交易利好。

  “站在更高的视角看,新的停复牌制度是市场交易制度的具体改革措施,是证券市场监管向精细化、科学化方向改革发展的一大善政,有利于进一步构建机制完善、功能健全的现代资本市场,有利于促进市场信心的恢复和重建,有利于重塑严肃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与法制基础。后续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还需再接再厉,不断朝着建设现代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迈进。”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说。

  后续需要更多配套举措

  虽然新的停复牌制度已经发布实施,但目前相关配套规则仍有待完善之处。例如,应继续完善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自律规则,对停牌原则、类型、期限、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具体规定;又如,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

  刘锋认为,除了停复牌制度之外,后续还应在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市场运行透明度升级、完善交易制度,包括提升交易公平性、提升市场交易效率等方面继续改进完善市场机制。一方面,应重点关注市场交易连续性和流动性的保障,在完善微观交易机制的基础上,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宽甚至分阶段取消涨跌停板限制,采取T+0交易制度等创新方式,汲取发达市场的有益经验,进一步促使市场交易机制的成熟发展,不断优化市场的持续交易与价格发现功能。另一方面,应建立合理的风险对冲和套利交易机制,促进期货市场的成熟完善,保障投资者合理的风险分散与对冲需求。对做空机制,杠杆交易(融资融券),高频交易,投机套利等市场中性交易手段要规范而不是限制,为市场注入大量的流动性并提升价格发现的速度,从而提高市场效率。

  “在保护正常停复牌需求的前提下,对于那些利用停复牌制度进行违法违规炒作、任性停牌、进行控制权之争、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扰乱市场的行为,监管部门还应加大稽查和处罚力度,真正畅通交易渠道,从行政和法治上堵住胡乱停复牌漏洞,进一步为投资者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交易市场环境。”私募排排网研究员刘有华说。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