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江苏发布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

2018年09月18日 08:06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丁国锋

  本报讯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规定凡是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在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都要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还规定了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或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

  据了解,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省委书记和省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分管环保的副省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涵盖了省级党委系统、政府系统、法院、检察院等50家单位。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