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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民间投资已成投资主力军

2018年09月06日 11:4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9月6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从投资总量占比看,2012年以来,民间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已连续5年超过60%,最高时候达到65.4%;尤其是在制造业领域,目前民间投资的比重已经超过八成,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力军。

  严鹏程说,改革开放40年来,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已日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从促进产业发展看,民营企业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在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技术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力度很大,成效很好。据统计,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

  从吸纳就业看,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就业的主要承载主体。全国工商联统计,城镇就业中,民营经济的占比超过了80%,而新增就业贡献率超过了90%。

  从经济的贡献看,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的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了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了60%,撑起了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同时,民营经济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

  严鹏程表示,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民间投资36条”、“鼓励社会投资39条”、“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10条”、《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营造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改委会同各地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决策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保持在8%以上,前7个月达到了8.8%,始终高于整体投资增速,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到62.6%。

  五方面发力抓紧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国家发改委已经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文件对相关工作做出部署安排,目前,正会同有关方面抓紧落实。下一步,总的考虑是从五个层面发力:

  一是抓放宽准入。继续大力清理针对民间资本准入的不合理限制,逐步消除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各类门槛,取消和减少阻碍民间投资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的附加条件,下更大力气破除各类隐形壁垒,解决好民间投资“不能投”的问题。

  二是抓政策支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建立分层次的项目投融资对接机制,研究推广有关地方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做法,鼓励地方设立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支撑,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解决好“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是抓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政务诚信建设力度,开展产权保护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解决好“不愿投不敢投”的问题。

  四是抓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数据资源集中和权威的优势,有效释放产业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信息,在环保、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方向,向民间资本集中推荐一大批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引导民营企业通过PPP模式规范参与基础设施等补短板建设,解决好“不知道往哪投”的问题。

  五是抓产权保护。推动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地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增信心、稳恒心,提升民间投资的“安全感”。

  以实质性举措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在回答经济日报记者提出“发改委将以何新的实质性举措调动市场积极性”的问题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欧鸿表示,国家发改委专门印发了《关于抓紧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 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督促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将重点做好六方面的工作,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抓紧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重点领域项目。按照国务院要求,发改委会同各地方、有关部门,在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基础、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共200个。其中,8月22日,民航局、国家发改委已联合推介了民航领域的17个项目。其他183个项目,各地正在抓紧组织推介,这项工作将在近日完成。

  二是加快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都要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抓紧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项目推介机制。项目推介后,还要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我们要求各地必须在每年7月15日前和下一年1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上半年和全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情况。国家发改委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欧鸿说。

  三是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会同涉及民间投资工作的主要部门和工商联,健全本地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民间投资工作,切实发挥政策效应,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四是多措并举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当前,融资成本高、增信条件多、信息不对称,是影响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发改委要求各地支持金融机构和政府各类信息平台加强合作,充分挖掘民营企业的纳税、社保等数据,开展“银税互动”等业务,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同时鼓励地方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研究设立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

  五是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规范参与PPP项目。PPP模式是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重要方式。鼓励各地分类施策,对商业运营潜力大、投资规模适度、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控股;对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鼓励采取混合所有制、联合投标体等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

  六是继续优化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积极推动各地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破除隐性壁垒,营造一视同仁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政务诚信建设力度,督促地方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把项目守信履约情况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丽)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