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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养老金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2018年06月11日 21:55   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苏琳

  6月9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全国养老金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司长李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管局局长唐霁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甘为民作主旨发言。

  6月9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全国养老金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摄。

  “养老金制度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占据着支柱性地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在社会保障体系总体改革中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需要有能够聚集学界与业界专业力量的平台提供理论支撑。”华建敏表示,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并非未富先老,而是未备先老,应当为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作好充分准备。他认为,过去数十年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转变,中国特色养老保险特色框架基本建成,为实现人人享有养老金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转型并朝着多层次发展,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解除了广大民众的后顾之忧,提升了消费信心,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创造了空间。他指出,在为我国养老金制度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的同时,也应当意识到新时代民生保障需求的不断升级对我国养老金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基本养老金制度地区分割的局面并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基本养老金制度缩小收入差距、改善人民生活状况的功效不足。他强调,要建成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金体系,一要明确各方主体的职责,合理划分政府、企业与个体的责任,在政府主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实现养老金制度的共建、共治、共享;二要坚持互助共济原则,优化基本养老金制度,加快推进全国统筹的步伐,均衡地区负担,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环境;三要凝聚共识、加强规范,在夯实基本养老保障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加快发展补充养老金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表示,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并非未富先老,而是未备先老,应当为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作好充分准备。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摄。

  胡晓义在主旨演讲中系统回顾和总结了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与重要经验,并对养老金制度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他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养老金制度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初步构建起比较完整的养老金制度构架,保障水平连续十五年不断调整,有效化解了人民群众的老年经济风险,确保他们切实分享到经济发展成果。他认为,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能在较短时间取得巨大进步,有如下几个重要经验:第一,党中央和国务院坚定的政治决断和对社会保障、养老金工作的重视。第二,恰当的路径选择。在地广人多、利益分化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不同时期问题重点,立足于制度的拾遗补缺,逐步健全各项制度,从小到大扩大覆盖面,从低到高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和服务精度,同时注重顶层设计和法律建设,不断加强对事务的规律性认识。第三,抓住机遇。危机往往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重要机遇。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均促进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发展完善。危机本身有两面性,如果能妥善处理,危机也能转变为发展机遇。第四,与世界同行,以更加渴求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世界社会保障的发展变革趋势,扩大开放,加强交流,同时立足实际国情,为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建设提供有益经验。他指出,未来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前景和任务主要有:一,公平可及、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是养老保险;二,完善制度,全面启动中央调剂金制度,尽快实现全国统筹;三,弱有所扶,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加快构建基本政策体系;四,高位整合,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多元化、专业化;六,三足鼎立,初步形成养老保险多层次体系架构,将未备先老放在更重要的认知层面。在现有框架下,壮大企业年金,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形成三支柱合理的功能配置;七,虑近谋远,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战略储备;八,坚守红线,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监管、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管;九,依法施政,推进养老金制度建设进程,加快专项立法,强化执行力。要实现以上目标需要企业、学界、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多元社会力量的参与,从而实现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谋、共建、共享的局面。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认为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企业、学界、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多元社会力量的参与,从而实现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谋、共建、共享的局面。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摄。

  “经过近30年来的探索,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制度已经转型,成就巨大,但目标仍然模糊,结构严重失衡。” 郑功成在主旨演讲中表示,一方面,伴随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现了从非缴费型退休金制度到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转型,并且成为惠及所有老年人的支柱性社会保障制度。另一方面,这一制度建设的目标又还处于模糊状态,关系到这一制度长远发展的多层次养老金体系构建方面并未取得预期成效,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与其他层次养老金的结构严重失衡。他指出,多层次养老金体系无法成型有三大原因,第一,养老金制度体系建制理念不清。尽管构建多层次养老金体系是我国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提出的目标,但迄今不同层次的结构与功能定位并不明确。第二,路径依赖强劲。从单一层次到多层次必然要以调整第一层次的利益格局为必要条件,需要以维持较高的替代率为制度转型的条件,而与替代率高相对应的必然是缴费率高,增加第二、三层次必然导致用人单位与个人负担的大幅度加重。第三,市场乏力。即养老金市场主体缺乏必要的动力,其养老金产品开发与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缺乏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养老金产品,加之商业保险的公信力不足。因此,商业保险业虽然规模在不断膨胀,对养老金体系建设的贡献却非常有限。他提出,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可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快完善养老金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尽快明确不同层次的结构与功能定位,形成统一却有别的政策支撑体系;二是注入外部资金,解决老年人较高替代率的资金来源问题,避免同一代人承担无法承受的双重压力;三是尽快促使第一层次走向成熟、定型;四是加快提升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养老金产品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公信力;五是正确引导舆论,理性引导公众预期。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商业保险业虽然规模在不断膨胀,对养老金体系建设的贡献却非常有限,认为应从五个方面入手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金体系。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摄。

  “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险公司应凭借其专业能力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推进医养结合,丰富保障层次并形成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甘为民说,我国的养老保险改革已初见成效,三支柱体系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不足,包括养老保障制度覆盖不全面、结构不平衡以及制度性养老金储备总量不够。他认为,我国主要依赖于基本养老金和自我保障,第二三支柱的保障能力比较弱、结构性矛盾突出。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还需要完善体制设计、增加制度灵活性,从顶层设计明确养老保险三支柱的整体布局,夯实第一支柱保基本的基础,降低企业年金准入门槛、辅以财税政策支持、提高第二支柱替代率,积极借鉴国际做法,撬动第三支柱市场、推动第三支柱发展以实现三支柱间的灵活转换和协同发展,满足人民对高品质养老生活的追求。他主张,第三支柱应发挥投资优势、资产配置功能,减少投机行为。他表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对人民享有更好的生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他建议,养老保险公司应提升专业、充分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借鉴国际经验、针对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特点不断提升设计能力,助力推进养老保障改革。

  李亢认为,由于我国需求结构、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给民生带来了新的影响和问题,养老金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突破口,因此研究养老金改革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养老金改革发展需要抓准主要矛盾,落实十九大的二十四字方针,紧抓多层次发展的主要目标,拓宽第二三支柱的发展空间,充分撬动三个层次的平衡和协调发展,化解一枝独大的局面。他建议,各界要创造条件实现养老金制度的统收统支、通力合作研究现有问题,实现制度的可持续、高效,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呈现新特点,基金征缴收入总体增速放缓,但基金增量较大;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呈刚性增长,但增幅趋缓。”唐霁松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幅趋缓的主要原因在于待遇调整机制的建立使个位数的调待幅度成为常态;基金结余持续增加但喜忧参半,地区失衡严重。从以上三个特点可知: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水平较好,能够保证一定时期内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各地基金结余不充分不平衡加剧;基金结余较多,投资运营空间大;多层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需各部门合力推进。他提出,应尽快筑牢养老保险三支柱,加快实施顶层设计以促进发展。一要尽早启动中央调剂金制度,开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模式,均衡地区负担;二要开源,加强基金投资监管,确保长期稳定可观的投资收益;三要充实保底,加快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四要堵漏,进一步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等先进技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治力度。他指出,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加快法制法规建设,促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发展。目前我国有关第二支柱投资的立法层次低、监管执法效率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迟迟不出台,拉低了投资收益,影响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发展。他认为,应当加快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储蓄的试点,总结经验、迅速推广。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要打破既定利益格局,共同推动第三支柱的平稳长远发展。高度注重监管的法制建设,提高立法层次,细化监管措施,实现养老金三支柱协调有序、相互补充、持续发展。

  “十九大给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的发展作了全面部署,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利于引导居民多缴费、早缴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生的重视。”刘从龙介绍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情况,截至4月底,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1360万人,比上年增加105万,人均缴费297元,比上年增加15元,领取待遇人数1.56亿人。他表示,人社部致力于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推动各地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金维刚认为,养老保障制度已经显现了很多问题,第一,部分地区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了需要依靠财政补助才能确保养老金发放、基金积累迅速消耗、积累额不断减少的困境。第二,城乡居民筹资待遇较低。第三,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滞后,三支柱发展不均衡,具体体现为第一支柱一枝独大,第二支柱发展缓慢,第三支柱还未真正建立。第四,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保险收支负担增大、抚养比问题突出、个别地区基金失衡状况严重。第五,中断缴费问题严重。第六,随着人均期望寿命不断提高,城镇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都偏低,这些制度安排导致了基金失衡。第七,做实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已经陷入困境。他表示,纵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发展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可持续方面面临着巨大挑战。他提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于其他国家,我国是从低统筹层次开始发展的,因此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地方政策标准不统一、基金管理不统一、信息系统没联通的问题,因此必须要加快推进全国统筹。他主张,实行全国统筹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政策法规、管理体制、信息系统的统一、增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解决或者缓解部分困难地区的矛盾、适当降低企业年金基本保险费率、为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创造条件。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何文炯在主旨报告中从我国养老金领域的结构性矛盾、对基本养老金制度定位的再思考以及对养老金体系结构优化的预期三个方面发表了看法。他说,多层次养老金制度体系中第一层次是关键。我国基本养老金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补充性养老金发展缓慢,需求和供给均显不足。他认为,当前我国在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后,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发展滞后。原因在于政府扶持政策不到位、用人单位内部劳资力量不均衡、补充性养老金业务投资收益率低,缺乏吸引力等,更重要的则在于基本养老金定位问题。他强调,基本养老金制度的定位应当是保障老年人具有购买基本生活资料的能力。按此原则衡量当前的养老金制度,则存在不同制度待遇不均衡的问题。从需求和付费能力来看,基本养老与补充养老存在替代关系,进而导致缴费动机受影响。从老年保障需求的角度来看,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和照护保障三大需求是重点,要实现覆盖全民、保障适度、多层次、可持续的老年保障体系建设目标,保障适度是关键。他建议,要实现养老金体系结构的优化,第一需要基本养老金完善制度尽快定型;第二需要老年保障服务体系结构更优化;第三需要补充养老金规范发展。

  与会者认为,我国的养老金制度体系急需通过科学的顶层设计走向定型,其中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至关重要。国家应加快推进全国统筹步伐,同时尽快从政策上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或职业年金、商业性养老金的不同功能定位。建设多层次养老金体系,既需要有完备的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场主体真正发力,保险公司等应当在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建设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这种贡献中让自身得到大发展。

  来自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浙江大学等40多所高校与研究机构,以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河北、陕西、湖北、安徽、江西、云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省区市社保机构负责人和保险业界代表200多人出席论坛。(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