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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正式发布实施

2018年05月19日 07:34   来源:北京日报   

  近期,本市对《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印发实施。此次修订工作按照市应急委有关部署,以及《防洪法》《防洪条例》《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由市应急办会同市水务局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

  修订工作以提升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要目标,广泛开展前期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吸收借鉴近年来防汛应急处置经验,着重开展了专项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并充分征求吸收了各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与上一版本(2014年修订发布)相比,新修订的预案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了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是贯彻国家、本市最新要求。根据国家和本市最新有关文件和工作精神,对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等内容作了更新,突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综合防灾减灾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

  二是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及成员单位职责。完善了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办、成员单位、专项分指、流域防指、区防指的职责,在“1+7+5+16”基础上,增加市体育局、市网信办等为成员单位,调整已进行职责职能名称调整的部分成员单位的防汛职责;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设立防汛机构。

  三是完善总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各项要求并增加“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汛期各级防汛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监督,督导防汛工作落实。结合总体预案体例调整章节条目。

  四是着重完善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明确加强跨界(京津冀地区)、上游、重点部位与灾害易发地区的信息监测;增加防汛应急准备工作内容;明确大雨预报发布后,预警信息发布前的应急响应措施。

  完善细化防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明确处置原则,完善现场指挥部职责和分组设置;调整完善四级应急响应条件与措施,增加防汛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明确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条件;调整防汛信息报送要求。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