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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卓越指数”指标体系在上海财经大学发布

2018年03月19日 11:0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记者沈则瑾)由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联合主办,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上海发展研究院、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承办的“自贸区卓越指数”指标体系发布会3月17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蒋传海致辞时说,自11个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到探索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始终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全程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的任务和自由贸易港的探索发展,在决策咨询、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性的成效,标志性的成果也层出不穷。

  蒋传海说,“自贸区卓越指数”指标体系的设计研究和发布是积极响应世界自由贸易区组织推出的“未来自贸区计划”,在国际多个规则的制定上发出中国声音,为提出既能够反映中国特色又具有国际普适性的自贸区评价指标体系,贡献中国智慧。研究成果已得到上海市政府和自贸区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评价和认可。

  中共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陆方舟说,四年多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防范风险作为重要底线,在建立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投资贸易制度体系、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百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得到复制和推广。但应充分认识到与国际一流的自贸区相比,还存在短板和不足。

  陆方舟说,“自贸区卓越指数”指标体系的发布,对全面开展国际对标,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有利于更好的参与国际最高标准的制定,有利于率先形成自贸区版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也有利于更好的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的系统集成。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发布了“自贸区卓越指数”指标体系,从指标体系设计的依据、内容、指标的一些解释、权重设置、计量评估系统的展示等五个方面介绍了“自贸区卓越指数”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应用。指标体系设计的第一个依据是顺应了国际自由贸易区发展趋势及中国高质量发展需求;第二个依据是国际权威指标体系,参照了世界自由贸易区组织的“未来自贸区计划”;第三个依据是指标体系设计注重国际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据了解,关于指标体系设计的内容,主要分为四个维度:营商便利维度、经济贡献维度、创新维度和可持续性维度。四个维度下有3个一级指标,强调自贸区的功能性,每个一级指标下有相对应的2-3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有2-3个指标度量。具体来说,营商便利指数有3个一级指标,分别是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法制保障,其下又分别有2-3个二级指标。经济贡献指数、创新指数、可持续性指数分别都有 3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有2-3个二级指标。

  关于指标的一些解释,例如营商便利指数,主要是指口岸通关时间,这是衡量跨境贸易便利化最重要的客观指标之一,缩短口岸通关时间,对于促进跨境贸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起着重要作用。

  关于权重设置。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客观赋值法和主观赋值法。参考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特别是营商环境指数和全球贸易促进指数对评估指标体系权重设置的做法,本课题对“自贸区卓越指数”四个维度、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参量化数据采用等权法进行权数的分配,即各个量化数据的权重为1/n(n该指标下参量化数据的个数)。目前在基础性的设置上面,考虑用平均权重设置。对绩效指标体系做参量化处理后,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和计算,运用系统动力学仿真评估模型与其他计量工具,通过模型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估和评估结果。

  据悉,该软件系统已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课题组计划今年9月在自贸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运用该系统对上海自贸区成立五周年进行评估对比,找出处于最高标准的制度创新和差距。

  指数发布后,各位专家就未来自贸区的发展建言献策。南开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中心主任佟家栋教授,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崔凡教授,天津市自由贸易区研究院执行院长刘恩专教授,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员副院长毛艳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自贸区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贺小勇教授分别作了题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深化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思考”、“论大国自贸港的集聚效应与虹吸效应”、“探索建设京津冀自由贸易港”、“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与自贸试验区的使命”、“全面开放新格局与自贸区的深化”的精彩报告。

  佟家栋认为,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创新主要基于尝试解决改革开放40年来没有解决的市场经济转型中,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问题;建立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金融自由化,并在这些领域取得了一些效果。他建议未来应加强顶层设计,将海关特殊监管区作为自由贸易港区,将非海关特殊监管区作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深化改革试验区;设置两个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负面清单,中国自由贸易港区负面清单;对深化改革试验区奉行先经济市场化,后贸易自由化;对自由贸易港区奉行先贸易自由化,倒逼经济市场化。

  崔凡认为中国建设自由贸易港是迎接未来区域价值链竞争的关键举措,自由贸易港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才的集聚,应该成为中国为中心的价值链的核心节点,建设自贸港要防止虹吸效应产生的不利影响。他建议,不强调转口型自贸港和腹地型自贸港的区分,加大人才移民与外籍人才所得税优惠力度。探索FTA的进一步改革以及NRA+,在强化平台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境外居民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产品,利用关检合并以及全国通关一体化的契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刘恩专从京津冀自由贸易港设立的需求、条件和突破三方面进行了阐述,认为这是加速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的需要,建立京津冀自由贸易港的条件也很充分,要实现几个突破:自由贸易港政策的关键,是“境内关外”机制下的“一线”充分放开;要大力度深化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实现京津冀区域通关通检一体化;京津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要实现通关“五不”(不申报、不征税、不查验、不统计、不设账册);要协调口岸间退税机制问题;要处理好区域贸易开放带来的不同城市间的利益协同问题。

  毛艳华认为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内涵包括:推进贸易强国建设;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自贸试验区的新使命在于深化管理体制创新,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全面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与改革创新;对标国际典型自由港,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区;探索有利于参与全球价值链竞争的创新环境;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等压力测试事项。

  贺小勇从法律角度对自贸区对接国际贸易投资规则、负面清单的立法问题、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立法问题进行了阐释,认为中国应坚持全面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坚持沿海开放与内陆延边开放更好结合;坚持制造领域开放与服务领域开放更好结合;坚持向发达国家开放与向发展中国家开放更好结合;坚持多边开放与区域开放更好结合。建设对外开放新格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贸易强国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改善外商投资环境。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