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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市首推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

2018年02月14日 08:3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浙江省绍兴市自2016年被确定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省级试点单位以来,不断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目前,浙江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绍兴诸暨市店口镇生态警示公园已完成一期建设,不仅将对企业与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时也为推进生态环境补偿工作取得实效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脚下是林荫绿道,身旁是凉亭木椅,路两侧金黄色的银杏树叶缓缓飘落在植满草皮的生态坡上。浙江省绍兴诸暨市店口镇的生态警示公园,让人很难相信,这里半年前还是个臭气熏天的垃圾堆放场。

  目前公园已完成一期建设,是浙江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而公园的出资者,则是诸暨市8家被查处的污染企业。

  诸暨店口镇,是浙江省工业重镇,集聚了大批五金加工企业,2016年工业总产值达738.3亿元。如此庞大的工业体量,曾一度造就了店口镇经济翻番增长的辉煌业绩,却也让生态环境成为最突出的短板。怎么办?以环境整治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店口镇立足工业点源的深度治理、企业的转型提质和全天候的监管机制,走出了一条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为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年初,店口镇摸排出300余家涉及废水、废气排放的高污染、高能耗、低小散企业。同年年底,又联合诸暨市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86家,罚款221万余元。2017年3月,诸暨市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店口镇、阮市镇的80余家金属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8家企业存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等违法行为。

  诸暨市检察院经甄别把关,建议对8家企业快速立案查处,并根据污染环境情节轻重,对情节严重的企业经营者从严从快批捕,对情节轻微的普通工作人员秉承“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依法不予批捕,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既要依法查处,更要加快修复。诸暨市在对企业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也督促其尽快对环境污染做出修复性措施。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本次案件企业排放的废水进入外环境,经稀释后难以量化,使水体本身的污染无法衡量和修复,难以实施原地修复。”诸暨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任黄艳阳说,替代性修复作为补充措施,具有专案专修、集中实施的优势,可以更加明显高效地体现修复效果。

  “为了更好弥补环境损害地区居民的应得利益,我们决定采用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诸暨市环保局副局长周新建介绍,2017年8月,诸暨市环保局、检察院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替代性司法修复机制的规定(试行)》,对损害生态环境后不符合现场修复条件,且有替代性修复必要的企业,要求签订“生态环境赔偿修复协议”,对替代性修复项目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努力恢复生态环境存量和容量。

  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在全国尚无先例。企业如何补偿?修复地如何选址?针对诸多难题,相关部门和企业做了充分的调研和协调工作。

  在绍兴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诸暨市委托绍兴市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生态损害赔偿评估。根据评估报告,8家企业自愿共同出资115万元建设生态警示公园,其中基础建设89万元,其余用于生态警示展示。公园选址为店口镇一处亟需整改的垃圾丢弃点,总占地面积2783平方米,主要功能是生态修复和休闲娱乐。

  “这里原先是一片待开发的空地,周边居民经常突破围墙倾倒建筑垃圾,成了环境治理的‘老大难’。”店口镇常务副镇长朱庭传说,修复地选址以环境改善、居民得益为宗旨,修复成公园以后,既提升企业的环境意识,又充分利用城镇边缘空间,是个“双赢”的举措。

  但环境整治是场硬仗,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必须实现源头预防和制度建设的突破。为进一步完善“治本”措施,诸暨市检察院再次聚焦服务非公企业发展、企业排污系统不完善等问题,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8家企业顺利完成转型升级,部分企业还成为行业模范企业。

  在诸暨市申能金属有限公司厂房内,负责人任又宝正在查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以前我们环保意识淡薄,觉得金属清洗液连手放进去都没问题,就跟洗衣液一样,没想到铜离子会超标。现在,新厂房正按相关标准建造污水处理池,并加装了污水处理机,经过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达到工业污水三级标准后将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任又宝说。

  “在绍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早已行不通了。”绍兴市环保局副局长徐金泉说,建设生态警示公园作为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不仅可以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时也为推进生态环境补偿工作取得实效探索出一条新路。经济日报记者 黄 平 实习生 徐燕飞

(责任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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