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欠薪案件呈下降趋势 劳动监察大队长的清欠新路

2018年01月04日 11:37   来源:工人日报   

  一位劳动监察大队长眼中的清欠新路子

  2017年10月,程英歌接到海口12345市长热线转来的投诉,海口市海秀东路一家商场的保安农民工老张辞职后认为商场少算了工资。赶到现场的程英歌和商场负责人一笔一笔核对,最后查明确实是商场少算了26元。商场当场为老张补发了26元钱。

  在劳动监察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这是程英歌最普通的一个工作场景。作为海口市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大队长,负责着辖区近5万家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工作,其中,为农民工讨薪是他最主要的日常工作。

  沿着他工作的轨迹,《工人日报》记者见证了当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真实图景的一隅——诸多的新路子新办法正在试图解决久治不愈的欠薪顽疾。

  刷卡上下班,欠薪可预防

  坐标,工地。

  在人们印象中,农民工上下班不用打卡。

  2017年12月14日,在海口龙华区华润中心一期项目工地上,水电工廖良亭走到施工现场的门禁系统前,掏出门禁钥匙卡刷了一下,顺利走进工地开始工作。与此同时,一旁的大屏幕上,清晰地记录着廖良亭进入工地的时间、出入类型、所在部门等详细信息,工地区域内的人员总数也一目了然。

  同时,程英歌从施工方中建五局安全总监莫裕东手里拿过工人的花名册一一核对。程英歌介绍说,要求该项目所有的工人都实行实名登记管理,“无论是工作一天,还是一年”。

  莫裕东告诉记者,凡是到工地施工的人员,由班组长负责把工人的身份证拿到项目部复印登记办卡。“每个月20日左右,班组长会提交工资表,核对出勤率等信息,28日到31日,工资将发放到工人的工资卡账户。”

  廖良亭告诉记者,以前出来务工时只能按月拿生活费,年底再拿工资,有时候会遇到拿不到的情况。现在实名制不光要办进门卡还要办工资卡,按月拿工资。

  程英歌表示, 如今,在海口市新开工建设的项目中,农民工刷卡上下班已成常态。建筑行业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市超过400家建筑企业的5万多名农民工已实行了实名制管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8月份,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修改《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的决定,要求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用工信息采集和严格用工档案管理,真实、准确地建立职工名册、录用登记等用工档案。

  据海南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龙小敏介绍,今年以来,海南省全省拖欠工资的案件数、涉及人数、金额均呈明显下降趋势,欠薪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畅通诉求渠道,工资可讨回

  坐标,讨薪现场。

  “这活儿是我做的,我就不相信天理不在我这,凭什么不给我钱。”这是程英歌在讨薪现场最常听到的一句话。

  然而,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作考勤,任务量没法计算,甚至是否在这上班都无法确定,程英歌经常很无奈地发现,农民工手里只有“天理”,没有证据。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旦发生欠薪问题,工资找谁要,这是不少农民工特别关心的问题;农民工没有证据,怎么替他们讨薪,这是程英歌们关心的问题。

  “很多工程属于老乡带老乡,协议没有书面的,都是口头的,属于人情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就不好处理。”程英歌说,由于当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合同签订率低,人员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不规范,易出现欠薪,政府有关部门在认定工资拖欠问题时存在一定困难。

  如何保障欠薪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在程英歌看来,必须依法维权,主动巡察,拓宽诉求渠道。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海口市成立了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按照要求,遇到欠薪投诉事件时,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将处理情况报送热线平台。

  此外,程英歌认为,必须把工作落实到日常中,及时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等。

  据统计,今年以来,海口市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主动约谈项目负责人,为53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近1286万元。

  设立“黑名单”,企业不敢赖账

  坐标,龙华区监察大队。

  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管辖33480家企业、15000家个体工商户,今年以来,一共处理了805件案件。走进程英歌所在的海口市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满是农民工送来的感谢锦旗。

  站在锦旗下,程英歌和同事们还是会为欠薪事件感到棘手。他说,对企业的处罚较轻,导致很多企业不在乎,甚至很难协调他们的负责人去讨薪现场。劳动监察执法权责有限,导致从企业取得农民工上班考勤、工作量等证据比较困难。

  不过,程英歌认为,2017年年末的情况改观非常大,“‘黑名单’的威慑力很有效果。”

  从2018年1月1日起,人社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规定用人单位的两种违法情形应被纳入“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与此同时,人社部与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定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要求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用人单位如果被列入‘黑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性的。”程英歌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的形成,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企业不敢再当“老赖”。

  “农民工欠薪案件呈下降趋势,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还是要靠制度多措并举。”奔忙在工地间的程英歌感慨。

(责任编辑:何欣)